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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1981-05-26 00:00

应该做这样的共产党员

第2版()
专栏:

应该做这样的共产党员
本报评论员
“李海成是一名好党员!”
“李海成为我们党的旗帜增添了光辉!”
“四化需要李海成,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需要更多的李海成。”
本报关于河北省衡水地区铁厂草率下马损失严重的报道发表后,许多读者热情投书,赞扬共产党员李海成。今天本报发表的《一个共产党员的信仰》,进一步介绍了李海成的事迹,令人深思。
李海成告状,不同于一般的“打官司”,不是为个人私利。他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了坚持和追求真理而告状的。为此,即使得罪了“顶头上司”,甚至更高一级的领导,他也在所不惧。
共产党员要有原则性。这个原则性,从根本上说,就是我们党的宗旨:为广大人民谋利益。党除了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别无私利。因此,为公还是为私,就是一个大的原则。李海成正是在公与私的尖锐对立中挺身而出的。借权力以营私,把国家财产置之度外,对践踏法纪、破坏党风无动于衷,这样的行为,党和群众是不能允许的。李海成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他的告状表现了一种浩然正气,代表了广大党员和群众急切希望改变党风不正的现状,以便使我们党能更好地领导人民建设四化的强烈愿望。
有些同志对党风不正的现象也是不满的。但是,这些同志有时站在旁观者的地位发发牢骚,有时也反一反;但是,遇到阻力就退却了;或者涉及个人利害就罢休了。李海成不然,他把党的事业看得比自己的一切都重要,命运与共,息息相关,从而表现出一种顽强的斗争精神。我们不是说只有告状才算是斗争,并不提倡大家都来告状,告状只是斗争的一种形式,根本上还是靠批评和自我批评。李海成多次同各级领导面谈,找上门去,劝说,批评,督促,尽了极大的努力。即使告状,李海成也不是要告倒哪一个人,而是热切地期望领导人能和他站在同一个原则立场上来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对他们抱着热烈的期待,不知疲倦地奔走、呼吁。这种顽强、热烈的斗争精神是极为宝贵的。
李海成也苦恼过,愤慨过,伤心过。但是,他始终没有被挫折所压倒。就是在最困难的时刻,他仍然没有灰心失望,而是决心打持久战,脚踏实地地对铁厂问题作调查研究。李海成对待挫折的态度,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为原则而斗争的坚定性。正是这种韧劲,终于使这场斗争赢得了胜利。世界上的事情是曲折复杂的,不能想象不合理的事情在一个早晨就可以统统去掉。也不能认为真理在你手里就能一说别人就通,一斗就胜,一告就赢。搬掉三座大山,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费了几十年的时间,搬掉人们思想上的恶习和污垢,也决非一日之功。
为党的原则而斗争的这种坚定性是从哪里来的?李海成的回答是:一个共产党员的信仰。在李海成看来,我们党的宗旨是至高无尚的,共产党员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视真理高于一切,这是终身不变的信念。为我们的崇高信仰而奋斗,困难和挫折是不可避免的,但它毕竟是暂时的。李海成自始至终信赖党,确信我们党一定能正确解决前进中所遇到的问题,包括不正之风在内。在党和群众支持下,他终于取得胜利。
李海成的告状,也向我们的领导同志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正确运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坏人不臭,好人不香?为什么一心为公的人屡遭非议,而阿谀奉承、投机取巧之徒得以晋升?为什么有权无理者通行无阻,而有理无权者四处碰壁?这些现象很值得某些领导同志深思。李海成提出的“宗派”问题,也值得重视。拉帮结伙,扶植私人势力,抱成小团团,把权力变成为少数人谋私利的手段,这绝不是共产党人的作风,也是党纪所不容的。
衡水地委已经发出了向李海成学习的通知,李海成的原则性、斗争性和坚定性,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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