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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廓 1981-07-30 00:00

“我们不要这样的书记”

第8版()
专栏:

“我们不要这样的书记”
李廓
“我们不要这样的书记”,这是人们看到湖南省临湘县委副书记李凤洲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报道(见7月18日人民日报)后的显明态度。
人们对不正之风的谴责是有来由的。十年林江之乱,把党的作风、党的形象糟蹋得不成样子。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看到共产党员中出现了一些前所罕见或未见的形象:靠“造反”起家、以打小报告诬陷别人为业者有之;钻营取巧、阿谀奉承,因而青云直上者有之;两面三刀、见风使舵者有之;擅用职权、为个人或家族或小山头争利者有之;……这样的人,在过去总是为正直的人们所不齿、为社会舆论所不容。在打倒“四人帮”几年之后,仍有象李凤洲这样的人物占据一些领导岗位,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继续胡作非为,就更不能不使人愤慨了。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党中央领导同志近年来反复地强调这个问题,如今更是正式地写在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里了。这句语重心长的话,是不是已经为我们(首先是所有的领导干部)足够地重视了呢?是不是经常用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呢?从李凤洲这个县委副书记五年来的所作所为,从他违法乱纪过程中的种种现象,足以看到这种不正之风腐蚀党的肌体已经到了多么惊人的地步!李凤洲为了盖一座住宅,就占用两个单位的土地,动用35个单位的建筑材料和18个单位的车辆,抽调10个单位的劳动力,而且,居然有13名科局长以上干部为他四处奔走。这最后一条,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倘无这些人各显神通,利用各自的权力为李凤洲抬轿子,那座260多平方米的新住宅无论如何是盖不起来的。不能不说,这十多位“轿夫”在这违法乱纪的案件中,负有各自不同的责任。我不知道临湘县一般干部、职工居住条件改善得如何,不知道是否动员了上自县委领导、十多名科局长以上干部和几十个单位的人力物力来解决群众的住宅问题?
“我们不要这样的书记”。群众热情支持党端正党风,撤掉违法乱纪的书记。党中央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指明了方向和任务,而下边却还有李凤洲那样孜孜不倦地经营个人的安乐窝、迷恋于特殊化、藐视党纪国法的人,他们是不能带动群众,同心同德地贯彻党的政策、决议的,是不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实现四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首先要解决党风问题。不久发表的毛泽东同志给雷经天同志的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那就是重申和切实贯彻信中提出的一个重要原则:“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对领导和干部就要比一般成员更严格一些。此原则一实行,看来很难解决的问题,就会较快地得到解决。打击各种歪风邪气,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群众就会更相信党要进一步端正党风,更拥护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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