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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仲予 袁慕尧 1981-07-31 00:00

一起发人深省的诈骗案

第5版()
专栏:

一起发人深省的诈骗案
去年11月,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重大诈骗案。案犯于天章从黑龙江骗到广东;从诈骗钱财、国家物资,到诈骗边境通行证和出国护照;而受骗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竟有一百多人。其中有的是贪图贿赂,甘愿同流合污。从这里可以看到:目前阶级斗争在我们这个社会的一定范围里还是存在的;有些地方和部门的一些干部中,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是很严重的。
(一)
于天章,现年60岁,原籍吉林省德惠县,解放前后,长期在黑龙江省安达县城郊公社立志大队第一生产队务农。他在当生产队长期间,经常流窜外地,涂改、伪造介绍信,冒充黑河地委书记、海伦县委书记和黑河地革委生产指挥部主任,进行诈骗活动。1973年1月,于天章被捕后,伪装重病,安达县法院领导轻信了他,未经合法手续就于1974年3月批准其“保外就医”。同年5月,安达县人民法院判处于犯有期徒刑二十年。于犯托人搞了一份假诊断书,诡称患有“胃癌”,未被收监,且无人监视其行动。1978年5月,于天章离家外逃,又开始了新的诈骗活动。
1978年11月,于天章乘肇源县古龙公社德胜四队托他买拖拉机之机,进行诈骗。为了能攀上一个“干部”亲戚,他先找到表侄徐才,借徐的姑奶是嫩江地区行署一位副专员的舅母的关系,同副专员攀上表兄弟。1979年3月,徐才在于犯的鼓动下,为了离婚问题,从安达县到了齐齐哈尔市,找到了这位副专员。这位副专员便信手给原绥化地委一位副书记写了一封信交给徐才。于犯把这封信骗到手后撕毁,留下信封并模仿笔迹,以这位副专员的名义给那位副书记写信,请求帮助买一台胶轮拖拉机。这位副书记接信后即批给绥化地区农机局办理。于犯以此为由头,从德胜四队骗去2,000元后逃之夭夭。
1980年1月,于犯冒充德惠县天台公社敬老院采购员,先后到内蒙古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公社全胜四队和黑龙江省依安县三兴公社,两次共骗走粉条一万八千多斤。为运赃物,于犯伙同别人又从吉林市商业局骗出一台汽车,驾驶到泰来时,汽车没油了。于犯就找到19年前曾在他们大队蹲过点的泰来县委书记求助。书记一看是家乡来的人,也不细究就让县委机关无偿地给他加了一百公斤汽油,使于犯得以将粉条运到长春市销赃。
(二)
于天章获取巨款后,开始筹划逃往国外。1980年5月,于天章到哈尔滨市,找到过去相识的黑龙江省外贸局业务员赵一凡,诡称他的外甥女从香港过来,他要去深圳探望,让赵一凡给他办一张去深圳的边境通行证。赵一凡说:“公安局的人我不认识,但能给你找到我们局的范崇强,他认识公安局的人,不过,得送点礼。”同时,赵一凡还给于犯出主意,让他改名为“李委”。于犯跟着赵一凡到了省外贸局业务员范崇强家,送给范一块价值二百多元的进口手表,后来又给赵买了块八十多元的手表和一些衣物等,赵一凡还另外向于犯勒索了180元。那个范崇强,受贿之后,就找了外贸局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张秀峰,谎称于天章是他的舅舅。因张过去曾有求于范崇强,怀有感激之情,没有深究办证的动机,就去找哈尔滨市公安局副科长刘永才。张、刘二人平时有些接触,刘给张买过手表,张也给刘买过两把外贸局处理的折叠椅和尼龙衣等物品,刘又听张说过,范崇强是他的好朋友,就认为“朋友的朋友基本上也是朋友”。于是,刘就找了哈尔滨市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所长于德泉。于和刘过去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于也托刘买过烟酒,两人比较合得来。于打不开情面,明知于天章不属新建派出所管辖,也没有查看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单位介绍信,就叫人填了“南岗区一曼街87号楼”的假地址,并签署了“同意去边境探亲”的意见,亲自加盖了公章。随后,范崇强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换了正式的去深圳的边境通行证,交给了于天章。
于犯得到边境通行证以后,欣喜若狂。行前,范崇强私自给于犯开了几张黑龙江省粮油进出口公司的住宿介绍信和空白介绍信。于犯也答应从深圳回来以后,送给赵、范彩色电视机和收录两用机。1980年5月27日,于犯和因公出差的范崇强一起到了北京,通过小恩小惠,住进了前门饭店。于犯还特意给范崇强买了三接头皮鞋、的确良裤子、特力灵衬衣等。范崇强为了使于犯在深圳食宿方便,专门给黑龙江省外贸局驻广州办事处深圳中转站的一名干部写了信,要他对于关照些。5月30日,于天章乘飞机到了广州,持着边境通行证到了深圳。他公开冒充黑龙江省外贸局副局长兼粮油进出口公司副经理,黑龙江省外贸局驻深圳办事处处长等,住进深圳旅社。
于天章在深圳旅社结识了等待出国的福建人龚书钗和周鄙,在交谈中得知他们身带出国护照,便绘声绘色地编造说,他哥哥是台北警备司令,中央要利用他们兄弟的关系,准备派他到香港与国民党有关人士共商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龚、周二人等出国签证已经三个月了,认识了这位有来头的人物喜出望外,马上请于犯帮助尽快签证。于犯见龚、周二人信以为真,又吹嘘:“外交部有个秘书是我一手培养的,请他办理是会同意的。”龚、周二人便把出国护照和一百元港币交给了于犯。这期间,于犯又接到范崇强从哈尔滨市航空邮来的三张空白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介绍信。于犯想利用他骗来的护照出境,但因护照上有像片,未逞。后来,他欲偷渡去香港,因不会游泳,也未成。于犯便携带骗来的两本去菲律宾的出国护照,逃离深圳。
(三)
1980年8月,于犯逃回黑龙江以后,又冒充黑龙江省外贸局驻香港办事处处长,住进方正林业局一招待所,结识了驻在该所等待调运木材的解放军某部一位团长,以及哈尔滨柴油机厂、哈尔滨市食品公司、百货公司、省杂技团、北京市化工二厂的出差人员。于犯在这些人当中,以“老八路”、“老干部”自居,吹嘘自己曾在大庆当过政治部主任,“文化大革命”中挨过斗,现调任黑龙江省外贸局驻香港办事处处长,这次到高楞是为单位搞木材的。还胡说他有个亲属在香港,是个大商人,每年都从香港给他寄大量港币,钱花不了等等。在他周围的这些人中间,有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有的是军队的领导干部,竟然都被他骗得迷迷糊糊,晕头转向。有的人对他低三下四,有的人为了和他拉关系,慷国家之慨,给他送木材,帮他跑运输;有的人贪图小利,交现钱托他买手表;有的人陪他吃、陪他玩、陪他打麻将。一时间,这个诈骗犯在方正林业局招待所竟成了受人恭维的贵人。那位团长更是把于犯奉为上宾,在他去佳木斯联系调运木材时,于犯也从高楞到了佳木斯。因招待所无床位,团长就把自己包的房间让给于犯住,自己在水房里的凳子上睡了一夜。从佳木斯市返回高楞后,于犯说,他就要回香港了,回去后,给团长搞一台进口彩色电视机。同时提出给他搞一些木材。这位团长便亲自给林业局写了条子。这样,于犯白白取走了5.9立方米的木材,给自己家里盖了三间房。同年11月22日,于犯在肇东县销赃时,终于被当地公安机关捕获归案。(四)
于犯从1978年开始新的犯罪活动以来,先后行骗十余次,涉及到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广东、福建、北京等九个省、市、自治区、十个市、十三个县;诈骗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折款共计二万八千五百余元。
中央和黑龙江省委对这起重大诈骗案十分重视,指示有关部门抓紧调查处理,从中吸取教训。由中央纪委、公安部、黑龙江省委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经过大量的工作,对这起重大诈骗案和有牵连的人员,一一作了调查核实。据统计,同这起案件有牵连的干部共23人,其中地师级干部2人,县团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0人,内有党员干部14人,军队干部2人。
最近,政法部门和纪检部门已对犯罪分子和违纪人员,分别作了处理。于犯由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判处无期徒刑。赵一凡、范崇强接受贿赂,支持包庇于天章的诈骗活动,触犯刑律,已由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其他违纪人员,有的被撤职审查,有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则受到了批评教育。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7月21日为此联合向全省政法部门发出通报,要求公安司法干部增强党的观念,提高警惕,严格依法办事。
本报记者 雷仲予 袁慕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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