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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之清 1981-08-31 00:00

《天朝田亩制度》简介

第5版()
专栏:学点近代史

《天朝田亩制度》简介
崔之清
1853年,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不久就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下称《制度》)。
《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摧毁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重新平均分配全国土地。“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按亩产量将田地分成九等,按农户人口平均分配,“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在此基础上,《制度》又规定了“通天下皆一式”的平均分配政策和生活方式。除了生产粮食之外,各农户还要种桑麻,喂养五只母鸡、两只母猪。每年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留足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如有婚娶喜事,国库按规定开支钱粮。《制度》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农民理想国家。
《制度》还按照太平军的编制,建立起兵农合一的乡官制度,作为太平天国各级地方基层政权组织形式。县以下乡官,有伍、两
(司马)、卒、旅、师、军。一个军帅辖13,156家,最基本的生产和分配单位是两(司马),辖25家,有一个国库和一个礼拜堂。各农户皆出一丁为兵,平时耕作,战时出征;乡官平时处理生产、分配、生活、诉讼、行政事务,战时则为军官,督所辖乡兵作战。
乡官规定由地方公举,上级保荐,层层调查,逐级上报,直到天王批准。各级行政官员升贬亦逐级核明情况,由天王定夺。
《制度》对妇女政策也有一些规定。妇女经济上和男子同样分配土地和生活资料,政治上设置女官,宗教上参加拜上帝活动,“凡天下婚姻不论财”。
文化教育和宗教宣传结合起来,全国臣民都要崇奉拜上帝教,集中礼拜,听讲道理,遵守天条,努力务农。
《制度》对立有军功、授予官爵的人有特殊规定,“功勋等臣世食天禄”,世代享有特权和优裕的生活待遇,而广大农民则有“耕田奉上”的义务。
《制度》第一次把农民剥夺和分配地主土地的强烈阶级愿望变成了具体的政策规定,这是《制度》的实质。
《制度》企图消灭一切私有财产和绝对分配财物。《制度》宣布“物物归上主”的公有制,废除商业和独立经营手工业,将全国人口全部组织起来,从事单一的耕织结合的农业生产,实质上是某种倒退。而且,不是用发展生产力,而是用平均分配生活资料的经济政策来保证人民的温饱,这也是不现实的和有害的。所有农民的剩余产品都要上交国库,对剥夺地主、富农的封建财产固然有利,但却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城市中曾经实施这种政策,由于导致了人民的不满而废止。
《制度》并未照样实施,尤其是剥夺地主土地平均分给农民这一最重要的内容成了具文,实际上,实施的是承认地主土地所有权的“照旧交粮纳税”。不能实施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彻底摧毁封建制度,不可能解决农民渴望解决的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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