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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9-30 00:00

不应发表不利于改善关系的言论

第6版()
专栏:短评

不应发表不利于改善关系的言论
9月4日和9月18日,印度外交部长拉奥在印度人民院和联邦院两次发言,说什么“中国在拉达克地区占领印度领土约14,500平方英里”,“在克什米尔巴基斯坦占领区中约有2,000平方英里的地方,被巴基斯坦根据1963年所谓中巴协定非法割让给了中国”。类似的所谓中国侵占印度领土的言论,印度领导人过去也曾说过。中国方面对此曾明确地指出,说中国侵占了印度的领土是毫无根据的。中印两国的边界从未正式划定,但是两国之间存在着传统的习惯边界线。中国从未侵占印度的一寸土地,相反的是印度在五十年代越过中印边界东段的传统习惯线,向北推进,占领了约90,000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而且还向中国提出了大片领土要求。
现在,正当中印双方已经商定即将举行两国官员会晤,探讨解决边界问题途径和商谈发展双边正常关系的时候,拉奥外长竟重新对中国提出这种毫无根据的指责,这非但无助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合理解决,而且不利于保持不久前经过双方努力在改善两国关系方面所创造的友好气氛。对此,中国人民不能不感到十分遗憾。
记得今年6月底我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黄华访问印度时,两国领导人曾经满意地回顾了五十年代两国之间的良好关系,以及共同倡导的“潘查希拉”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情景;还曾对两国目前存在的一些分歧,特别是边界问题,表示过要尽快解决的真诚愿望。拉奥外长当时说过,印度政府“愿意着眼于未来”,以改善两国关系,解决现存问题。英迪拉·甘地夫人也特别强调说:“在设法解决分歧,特别是我们(两国)之间的主要问题的分歧的时候,同时还要创造更好谅解、善意和友谊的气氛。”显然,这次拉奥外长对中国的无理指责,不仅违背了印度人民要求恢复和发展同中国人民之间友谊的真诚愿望,而且也违背了他自己所作的诺言。
至于拉奥外长对中巴关于边界问题协定的指责,更是没有道理的。首先,中国和巴基斯坦是两个主权国家。巴基斯坦在其实际控制的地区同中国确定边界的走向,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其次,考虑到克什米尔的归属问题还悬而未决,中巴关于边界问题的协定第6条规定:“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关于克什米尔的争议获得解决以后,有关的主权当局将就本协定第二条所述的边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新进行谈判,以签订一个正式的边界条约来代替本协定”。这是十分明确的。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向认为,中印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和挑拨离间活动,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中国方面一贯主张,双方应采取平等相待、互谅互让的态度,既考虑历史背景,又照顾到当前的实际情况,照顾两国人民的民族感情,通过谈判,求得公平合理的全面解决。我们坚信,只要彼此具有诚意,严格遵循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且作出切实的努力,中印边界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我们热忱期望,在中印两国政府官员举行会晤之前,印度方面能够采取积极向前看的态度,停止发表不利于改善两国关系的言论,以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促使两国边界谈判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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