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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8-30 00:00

通县连续放纵偷砍树木 造成群众性破坏树林事件 违法干部已予撤职处分

第3版()
专栏:人民园地

  通县连续放纵偷砍树木
造成群众性破坏树林事件
违法干部已予撤职处分
河北通县三区大曹庄西北有二千一百亩沙荒。这片沙荒上由村民种了四万余株树。去年秋天,村民常少宗偷偷跑去伐树,被村干部发现,将他送到三区区政府,区政府把他放了,叫他回去向农会认错,没有从思想上对他进行教育,也没作处理。常少宗第二次偷树,村干部捉到他,又把他送到区政府,但送偷树的干部、民兵还没有走回村,偷树的常少宗却已经放回来了。并说:“这算不了什么,我还要干!”接着又有曹智、曹庆月等偷树,由树主告发,经村干部送区政府,区干部认为他们生活困难,把他们放了。此后,村民看见偷树的人没有受到惩办,也先后前去偷树;村干部与民兵也不去干涉。甚至一次有民兵联防中队长王连有、指导员曹路峰、生产委员曹新知、民兵曹新会、曹希宝等十人,持枪拉车伐走别人的榆树七大株,弄到通县卖去,每人分得八千五百元。虽然区委已发现这问题,但未加处理。所以接着又有曹庆月、曹希贵偷树。送区后,经区政府简单教育,即让其自行回村向群众认错。他们回村后,却大发牢骚,表示“不改”。区委将这情况报告通县县委,县委正忙于秋征和土地改革工作,亦未处理。又有一次是副村长王希孔率领全家白天偷树。区长知道了,打电话请示公安局,所得答复也是让其自己回村认错。但王回村后气焰更高。
群众看到这种无法无天的现象,感到财产没有保障,自己不伐就要被别人伐光。于是也就不分彼此的乱伐起来。这样持续到今年三月,树木已被破坏一万零八百株。
现在,县委会及县政府已经处理了:一般偷树的要赔偿,违法村干部已予以撤职处分,并送县政府依法处理。
(本文是由编者根据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河北通县地委来件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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