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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8-31 00:00

接受抚顺矿撞车事件的教训

第2版()
专栏:短评

  接受抚顺矿撞车事件的教训
八月七日抚顺煤矿新屯撞车事件,是今年国营煤矿中仅次于宜洛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
抚顺煤矿在今年上半年,曾发生重大伤亡事件多起,共死亡矿工四十人,负伤一千九百余人。在此期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虽一再强调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的保安教育;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并已进行保安大检查;但该矿负责人员对于如何全面防止事故,仍未加以周详的考虑,仍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致发生此次撞车的不幸事件。
此次撞车事件的发生,虽然直接原因是由于司机缺少经验,操纵不当所致;但基本原因是该矿领导人员,不关心矿工安全,忽视技术管理所造成的恶果。关于科学技术在工业建设中的重要性,二十年前(一九三一年)斯大林同志在《论经济工作人员的任务》一文中,已经明确地教导了我们:在经济改造时期,技术决定一切。但是,抚顺煤矿领导人,竟然单纯地、片面地以“政治立场纯洁”为理由,任命仅在运输事务所训练三个月的李鸿臣为电车司机!此种轻视技术,轻率的将如此需要熟练技术操作的业务委托给仅仅“学习三个月”的普通工人。这种忽视生产安全,忽视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官僚主义作风,应该在整风运动中进行彻底的检查与纠正,并给予事故责任者以应得的处分。更重要的,是在今后工作上,要切实进行全面的保安工作,努力争取不再发生类此可以避免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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