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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艾生 1981-10-31 00:00

不要乱卖大牲畜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不要乱卖大牲畜
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以后,许多社队的大牲畜有很大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由于制度不严,措施不力,干部不管,以致相当一部分大牲畜流入农贸市场,少数人也乘机当上“牲口贩子”,倒买倒卖,从中渔利,集体和社员个人的长远利益都受到损失。据山西省绛县畜牧局调查,这个县的横水公社新庄大队,原有大牲畜90头,今年8月大牲畜大量出卖,圈存减少。第一队原有大牲畜28头,仅几天内就卖掉18头,除买进的两匹骡子外,队里原有的好牲畜基本卖完。
出现乱卖大牲畜的主要原因,是有的地方实行大牲畜包到户的方法不当,有的不是充分征求社员群众意见,民主协商,而是“以户排队,抓阄定畜”,结果造成一畜多户或一户两户半畜,给饲养管理和使役带来很多麻烦。还有,抓阄的结果,把一些意见不合的人抓到一起,无法合伙养畜,最后只好卖掉分钱。有的队包畜到户时,作价过低,包畜人出卖牟利。新庄大队一队有两户包一头牛,作价105元,到集市搭价260元,因出卖有利可图,于是他们把牛卖掉,不费气力“赚”到155元。
牛马骡驴等大牲畜,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动力和农家肥料的主要来源。我们要十分珍惜农业集体化为农业生产打下的物质基础,切不可以乱卖大牲畜。山西晋中地委农村工作部最近提出建立和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12条具体意见,对大牲畜的下包、管理提出切实的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社员的拥护。大家认为,必须及早采取有效办法,制止乱卖大牲畜,否则将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本报记者 王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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