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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2-28 00:00

加强基层治安工作

第3版()
专栏:短评

加强基层治安工作
街道、居民委员会,以及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对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个基层单位都重视治安工作,切实加强本单位、本地区职工和居民的管理教育工作,解决应当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会大大减少危害治安的事件。这样,我们就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每个单位也会有良好的生产、工作、学习环境,有利于四化建设的进行。
每个单位都应当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的帮助、教育、感化工作。还要普遍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使它们充分发挥作用。各个基层单位都要制定工作、生产、学习等各种纪律,建立安全责任制,把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得扎实、严密。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搞得好的单位,要及时进行表扬;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案件的单位,轻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我们相信,只要党委切实加强领导,把各方面的力量都动员组织起来,针对新时期的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基层工作做好,就一定能够使社会治安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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