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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3-31 00:00 |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有奖 国务院发布一项奖励条例
第4版() 专栏: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有奖 国务院发布一项奖励条例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 电为了鼓励职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条例规定,凡是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有关改进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经过实验研究和实际应用,使某一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取得显著效益的,都可以按照这个条例给予奖励。 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奖励,按年经济效果大小分为一、二、三、四等。年经济效果,从采用时起,按一年的经济效果计算。对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等不能直接以经济效果计算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按其作用意义大小评定奖励等级。集体完成项目的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奖金由采用单位支付。 条例规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必须经过试验或鉴定,成功之后才能采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回已发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要给以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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