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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文 1982-05-31 00:00

“八一”锰矿亟待治理

第2版()
专栏:来信

“八一”锰矿亟待治理编辑同志:
广西“八一”锰矿,是五十年代末期兴建起来的国营矿山。近年来,不仅矿区邻近的许多社队和群众弃农挖矿,拥入矿区,而且远道来采掘的人也有不少。据不完全统计,柳江县的恩荣和来宾县的凤凰两个矿区,挖矿人数有时高达1万多人。这些人有的单干,有的结伙,运输矿石的汽车、拖拉机川流不息,整个矿山一片混乱。
这些人不顾国家利益,采富弃贫,取块矿舍粉矿,矿石回收率很低,采一吨至少要丢半吨。有些人任意移动、毁坏、拿走测量标志,挖毁探井,致使生产勘探工作无法进行,到去年为止,被他们乱采的锰矿200多万吨,约占全矿区地质储量的四分之一,占“八一”锰矿开采量的36%左右。损失基建投资费400多万元,少交给国家利润3千万元。由于这些人长期乱采乱挖,采富弃贫,打乱矿山原设计900多万吨优劣锰矿搭配使用的设计方案,使80多万吨贫矿无法综合利用,缩短了矿山服务年限。
不少人还强行进入国营矿山的水采、机采工作面,抢走矿石,或跟在国营矿山的推土机后面“拣矿”,推土机、水枪无法开动,被迫停工停产。部分公路、铁路路基被挖坏,供水管基础被挖空。“八一”锰矿一采场13号采点是重点建设项目,至今无法施工。不少投机倒把分子进入矿区,以每吨8至12元的低价收买矿石,雇汽车运到柳州等地的民矿收购站,以每吨28元的价格卖出,从中牟取暴利。
为了保护国家资源,维护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八一”锰矿派出干部、工人,宣传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动员停止乱挖乱采,却遭到围攻和打骂。乱采乱挖者之间,相互抢矿点,经常发生集体殴斗,甚至动用武装民兵,互相威胁。希望有关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止到“八一”锰矿乱采乱挖国家资源的错误行为。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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