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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5-31 00:00

研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交流经验 国务院成立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

第4版()
专栏:

研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交流经验
国务院成立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由水电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农牧渔业部、林业部的负责人组成,钱正英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水电部,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贯彻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各地执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关法规、条例;组织交流防治水土流失的经验;协调较大范围的水土保持勘查、规划和科学研究;定期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在发出成立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中说,农业、林业、畜牧、农垦、水利电力、铁道、交通、科学研究等有关部门,要把各自应该承担的水土保持任务列入职责范围,明确主管单位,切实做好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现有水土保持机构不能削弱,以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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