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耕 |
1982-05-31 00:00 |
“无地起楼台”
第8版() 专栏:
“无地起楼台” 秦耕 《国老谈苑》中说:“寇准出入宰相三十年,不营私第”。当时有个贫寒的隐居诗人魏野,曾经送给寇准一首诗,其中有这样两句:“有官居鼎鼐,无地起楼台。”是说他虽然做了宰相这样的大官,却没有霸占一片土地,为自己盖亭台楼阁。寇准廉洁俭朴的事迹以及这两句诗,当时传播很远。有一次,辽国的使者来到宋朝,会见朝廷中的一些大官,向翻译人员问道:“请问这里哪位是‘无地起楼台’相公?”结果是“坐无答者”。因为这时寇准已遭奸臣诬陷,被贬谪雷州(今广东海康县)做司户参军去了。 寇准贵为宰相,位尊权重,三十年不为自己造幢住宅,这在今天看来仍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据报载,山西河津县委副书记晋文兵,从去年5月开始,贪占国家、集体资财12,000多元,为自己营造了一座钢筋水泥结构的两层独院楼房。这种情况,并非个别。有的人违反规定占用生产队耕地,在物资、运输、劳力等方面占国家和集体的便宜,甚至有的利用职权,非法侵占耕地,侵吞国家、集体资财。这些人实在远在寇准之下。 共产党人不是苦行僧,也不是生来就该居陋室,“三世同堂”。但是,无论何时何地,廉洁奉公和与人民共甘苦、同患难的精神都是应该提倡和发扬的。尤其是在目前人民群众住房还普遍紧张的情况下,更不能利用职权,违反政策规定,为自己造安乐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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