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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良化 1982-08-31 00:00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 把抓好农村教育列入干部岗位责任制

第3版()
专栏: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
把抓好农村教育列入干部岗位责任制
县社队干部除保证农副业增产、增收和减低人口出生率外,还要办好农村教育,保证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编者按:云南省决定把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列为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这个做法值得各地同志借鉴。
四个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就整个八十年代来讲,同发展农业、能源、交通一样,保证教育与科技事业的发展,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尽快发展教育事业,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是一个紧迫、繁重的任务,要做许多艰苦的工作,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只要各地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把教育工作切实有力地抓起来,我们的教育事业必将迎来崭新的局面。
本报讯 记者杨良化报道: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最近做出决定:各地农村在建立健全县、社、队干部岗位责任制时,要把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小学教育普及率,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列为考核干部的内容之一。决定要求,在整顿基层组织,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同时,要结合整顿农村教育工作,动员流动学生返校,把垮散了的小学恢复起来。争取在今年内,使农村小学教育的普及率恢复到1978年的水平。
近几年来,云南省各级干部大力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力争农副业全面增产,实现社员增收。同时,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也抓得较紧,并已初见成效。广大干部习惯地把上述工作简称为“两增”(农副业增产增收)、“一减”(减低人口出生率),认为这才是硬任务,是评价农村工作先进或落后的主要标准。由于没有把教育工作提到应有的地位,有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农村教育工作,使很多地区的农村普及教育进展缓慢:适龄儿童入学率连年下降;部分民办教师报酬不落实,教学质量低;不少学校办学条件很差;少数地区的农村小学甚至处于解体状态。
针对这一情况,不少同志建议,把办好农村小学教育作为县、社、队干部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2月,在省委召开的地、州、市委书记会上,当教育厅的同志提出这个意见时,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赞同和支持。最近,云南省委和省政府专门为此发了文件,决心把普及农村小学教育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真正摆进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改变落后面貌。
目前,云南省各地、州、县党委和政府,正在结合本地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措施落实这一决定。不少地县已经把定期部署、研究和检查农村教育,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民师报酬等内容,列入县、社、队干部岗位责任制,规定年底进行考核,并将与年终奖金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行动较快的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已经深入学校,研究解决修建校舍、购买教学设备等问题。基层干部也纷纷走家串户,动员流生返校,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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