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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23 00:00

在美英集团操纵下 联大政委会竟通过整个“七国”提案 印度代表亦表示不能接受将各国军队置于联大权力之下的规定

第4版()
专栏:

  在美英集团操纵下
联大政委会竟通过整个“七国”提案
印度代表亦表示不能接受将各国军队置于联大权力之下的规定
苏联建议武装部队交安理会支配前应先由大国协商的修正案竟遭否决
【新华社二十一日讯】塔斯社纽约二十日讯: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在其十月十九日会议中继续讨论美、英、法、加、土、菲、乌(拉圭)等七国代表团提出的“保障和平的联合行动”案。如前所报道,对这个提案的逐段表决,已在十八日的下午会议中完成。
在会议开始时,英国代表杨格代表全体提案国发言称:提案各国在会商后,今向政治委员会提出依照提案而组成的集体行动委员会和和平观察团的会员国候选名单,请予考虑。七提案国建议下列十四国组成和平观察团:中国、哥伦比亚、法国、捷克斯洛伐克、印度、伊拉克、以色列、新西兰、瑞典、巴基斯坦、苏联、英国、美国和乌拉圭;并建议下列十四国组成所谓集体行动委员会: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缅甸、加拿大、埃及、法国、墨西哥、菲律宾、土耳其、英国、美国、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杨格并称:七提案国在提出所谓“集体行动委员会”的名单时,曾考虑了某些反对参加这个委员会的工作的国家所发表的声明。
美国代表杜勒斯继而发言;杜勒斯说:他的代表团仍旧坚守原来的立场,即:大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不应该出任上述和平观察团与所谓“集体行动委员会”的会员国。但是由于许多发言者在讨论中坚持要大国代表参加在和平观察团及“集体行动委员会”,美国代表团不得已而同意。
苏联代表马立克建议修正名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列入建议中的和平观察团会员国名单上以代替“中国”。马立克说:苏联代表团之所以提出修正案,因为它注意实际存在的事实,即中国有效的权力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行使。苏联代表团从这一事实出发,即只有具有法权的并拥有必要的物质资源能够履行联合国所加与和平观察团及其会员国的义务的政府方可成为和平观察团的会员国;关于该团的组织成份问题,我们现在正在讨论。
英国及巴基斯坦代表团敦促苏联代表团撤回其修正案,因为中国合法代表权的问题将在最近的将来决定,那时适当的代表将在和平观察团中占有席位。苏联代表马立克在答复这点时说,苏联代表团不能顺从英国和巴基斯坦代表的愿望,因为对于苏联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并不是一个出于偶然的考虑的问题。
接着即表决法国代表所提出的建议。他说委员会没有受权考虑此种修正案。委员会以四十一票赞成,七票反对,及十票弃权通过不接受苏联的修正案。
然后对建议中的和平观察团会员国候选名单进行表决。这项名单以五十票赞成,零票反对及八票弃权获得通过。
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均投票赞成。
在表决之后,苏联代表马立克接着发表关于表决的下述声明:他说,苏联代表团在投票赞成全部名单的时候认为:“中国”这个名词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府是中国唯一有效与合法的权力机关。
随后,政治委员会以五十票赞成和五票弃权通过了七国提案提案国推荐的所谓“集体行动委员会”会员国。在表决之后,苏联代表马立克发表谈话解释称,苏联不参加投票是与它以前投票反对建立“集体行动委员会”的精神一致的,关于这个理由,苏联代表团团长维辛斯基已经作过解释。
政治委员会然后对整个“七国”提案进行表决。五十票赞成,五票反对(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三票弃权(阿根廷、印度和叙利亚)。冰岛和也门代表团未出席会议。
印度代表发言指出,所通过的提案中有两段是印度不能接受的,特别不能接受的是该提案中关于要联合国各会员国将其军队置于联合国大会权力之下的重要规定。因为印度代表团怀疑它们在联合国宪章之下的合法性。印度反对的理由是,当全世界都期望和平的时候,通过这些提案便造成一种印象,使人认为联合国正在建立使用武装部队的机构,而不是在集中力量促进和平。他说,印度代表有鉴于此,不能投票赞成该提案,而决定弃权。
政治委员会接着即准备表决苏联的两个提案。首先表决的一个提案建议:联合国大会建议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措施以揭露任何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对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或情势觅致和平解决”,并且“设法尽早施行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三、四十五、五十六和五十七等条的规定,使联合国各会员国将军队交由安全理事会使用,并使军事参谋团有效地执行职能”。
法国代表团建议修改该提案称,该提案决不能阻止联合国大会履行七国提案所规定的职能。
苏联代表马立克反对法国的修正案,理由是该修正案力图把以联合国宪章之原则为基础的苏联提案与破坏联合国宪章的七国提案牵联到一起。马立克指出:不必把这样彼此相抵触的两项提案并成一项提案。
波兰代表支持苏联代表。
澳大利亚代表发言,照例进行诬蔑,硬说苏联提案中含有“暗藏的意义”,但这种意义是什么,他却又说不清楚。澳大利亚代表宣称:只要接受了法国的修正案,他就会投票支持苏联提案。美、英、加拿大三国代表也支持法国的修正案。
不仅如此,美国代表杜勒斯重复陈腐的谎言,硬说军事参谋团不能行使职能,“是由于苏联方面的阻梗”。
苏联代表马立克驳斥美国代表这种诬蔑性的胡说。马立克特别指出:自去年九月以来军事参谋团之所以未能正常地行使其职能,原因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缺席,而美国和支持美国的各国一向阻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
随后进行表决,结果法国修正案以五十票多数对五票(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通过,三票弃权(印度、缅甸、阿根廷)。
此后,即表决未列入法国修正案的苏联提案。这个提案以五十四票的多数(五票弃权)获得通过。法国修正案合并在内的整个提案,以四十九票的赞成,九票弃权(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阿根廷、印度及其他国家)获得通过。
政治委员会进而表决苏联的第二个提案。如前所报道,这个提案建议联合国大会接受这样的建议,即在根据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遵照宪章第四十三条所缔结的特别协定把武装部队交给安全理事会调度之前,苏、美、英、中、法应采取措施实施宪章第一百零六条,并应遵照这个条款互相进行恣商,以便采取在代表这个组织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所必要的联合行动……。
苏联的这一提案受到美英集团的多数票的否决。六票赞成(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及叙利亚),三十四票反对(美国、英国、加拿大、及其他国家),十八票弃权(缅甸、印度、印尼、阿根廷、黎巴嫩、及其他国家)。
此后,委员会即开始讨论伊拉克与叙利亚的联合提案及苏联的修正案。
伊、叙联合提案指出:按照宪章,维持世界和平之主要责任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联合国中和整个世界上目前的危机主要是由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若干极重要的问题未能获致谅解和协议。提案并向法国、联合王国、美国及苏联四国政府建议:它们应在联大本届(第五届)会议期间集会,并讨论威胁世界和平与瘫痪联合国的新的未决问题,以便按照宪章精神解决主要分歧并达到协议。”提案要求这些国家在一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大会报告讨论和谈判的结果。
苏联对这一提案提出的修正案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和各大国共同参加世界问题的讨论。
在表决苏联修正案之前,国民党分子硬说这一修正案是非法的。国民党分子建议首先表决苏联修正案是否合法。
这样的前所未闻的行为显然与联大议事规则相抵触,但却出乎意外地得到政治委员会主席的支持。
乌克兰与白俄罗斯两国代表发言反对主席的决定。
在玻利维亚代表的动议下,政治委员会宣告休会,辩论延至下次会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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