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不容违纪者“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 复县严处非法建造私房的领导干部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2年10月 -> 不容违纪者“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 复县严处非法建造私房的领导干部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李彦 张何平 1982-10-31 00:00

不容违纪者“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 复县严处非法建造私房的领导干部

第1版()
专栏:

不容违纪者“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
复县严处非法建造私房的领导干部
本报讯 记者李彦、张何平报道:中共辽宁省复县县委严肃查处一些在建房中严重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
2月份以来,县委在中央和省市领导的督促、帮助下,抽调40多名干部组成调查组,首先对在建房中群众意见最大、问题严重的2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查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宁德生利用职权,3次非法动用公款2.3万多元,高价购买私房,还贪污1,200多元,手段恶劣,影响极坏。经县委决定、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工资降一级的处分。县交通局副局长马俊峰,全家5口人住3间房,却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非法投资,在下属单位给两个儿子各搞到一处新住房。他还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经县委讨论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建议撤销行政职务,工资降一级。县公安局交通队副指导员、党支部书记李积财,以帮助找生产门路、揽活为诱饵,欺骗县劳动服务公司工程队为他盖起98平方米的4间大瓦房,他还贪污集体财产6,154元,至今态度恶劣,拒不认罪。县委决定将他开除出党、撤销职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积财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
为了不使违纪者“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县委规定所有违纪干部都要从非法建造和分得的房屋中搬出,腾出的房一律上收归县处理。所有侵贪和占欠的款项,限期退赔、偿还。目前,已有12名干部违法建造的53间住房被上收,退赔和上缴归公的款额达32,100多元。


查看完整版本: [-- 不容违纪者“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 复县严处非法建造私房的领导干部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