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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太有 吴恒权 1983-01-31 00:00

普及法律知识 解答法律询问 北京市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第3版()
专栏:

普及法律知识 解答法律询问
北京市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石太有、记者吴恒权报道,为了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月30日,北京市开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北京站、前门、北海公园南门、菜市口、三里屯等繁华的街道、广场和公园,设立了28个法制宣传站。一些法律专家、教授、律师、公证员和司法机关的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了这一活动。他们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询问,受到群众的欢迎。
一天来,各宣传站共接待群众来访4,400多人次,解答各种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法律询问3,800多件,散发宣传材料78万余份,展出宪法、刑法、婚姻法及典型案例的图片335套,到站受教育人数达200万人。
法制宣传日活动,在首都还是第一次,受到群众热情欢迎。一位外地来京的老大爷,家中的房子被人强占了20多年,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听了宣传站的律师解答后,满意地说:“过去遇到事情,一提去法院,思想上总有顾虑。这次能在街上直接找律师谈谈,这样的宣传真好!”并建议今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司法部部长刘复之,北京市副市长叶子龙、安林等领导同志分别到各站指导。
年逾花甲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文杰、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朱奇武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肖永清教授,不顾年老体弱,参加了宣传活动。
刘复之同志对记者说,要实现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政法战线同其它战线一样,必须进行改革,这样才能开创新局面。
法制宣传日活动,是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服务的好形式,要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到中小城市、农村集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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