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不许刁难劳动致富户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3年02月 -> 不许刁难劳动致富户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83-02-24 00:00

不许刁难劳动致富户

第2版()
专栏:短评

不许刁难劳动致富户
农村,现在真正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种田里手、能工巧匠,各显其能,各展其才,很快开始富裕起来了。这是十分可喜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看了“眼红”。他们制造种种借口,对富裕户进行刁难:或撕毁承包合同,或向富裕户募捐索物,搞得这些农户惶惶不安。灵丘县李昌、伊春市赵忠恒等人的来信,反映的就是这种不正常现象。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侵犯富裕户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党的政策是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打击富裕户,不仅挫伤这些农户的劳动积极性,而且必然影响更多农民勤劳致富的热情。这是党的政策所不允许的。揩富裕户的“油”,占人家的小便宜,无偿分享别人的劳动成果,这也为社会公德所不齿。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刁难富裕户都是错误的行为。
农村需要这样一种好风气:劳动致富光荣,带头致富有功。这就要求农村干部进一步克服“左”的思想,热情支持先富起来的农户,坚决制止刁难劳动致富户的种种行为。富裕户倒是有一样“财富”,可以无保留地贡献出来,那就是他们的致富之道。总结推广他们的致富经验,使先富促后富,后富赶先富,你超我赶共同富,这是摆在农村干部面前急切要做的工作。


查看完整版本: [-- 不许刁难劳动致富户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