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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4-25 00:00 |
严格质量管理 制止粗制滥造 八省市区检查消防器材产品质量
第2版() 专栏:
严格质量管理 制止粗制滥造 八省市区检查消防器材产品质量 本报讯 辽宁、广东、北京、上海、宁夏、安徽、陕西、浙江8省、市、自治区最近对100个消防器材厂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对主要问题作了处理。 这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不少企业产品粗制滥造。安徽省检查的32个产品,有一半未经技术鉴定就生产、销售。有些企业一无图纸,二无工艺,三无技术标准,随意生产。 有些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检测手段。辽宁省对58个企业的检查结果,没有技术人员的有39个,占67%;没有技术管理机构的有42个,占72%;没有检测手段的有47个,占81%。还有的不经省公安消防部门同意,擅自建立消防器材厂、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地已采取措施,对不具备生产技术条件、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责令停产。规定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生产消防器材,产品未经监督部门检验、发给合格证的不得出厂,商业部门不得经销;经过整顿仍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准继续生产,收回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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