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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民 1983-04-26 00:00

“鞭打快牛”辨

第2版()
专栏:杂谈

“鞭打快牛”辨
华为民
对“鞭打快牛”,一些人深为不平,说长道短,结论大体是:“快牛”不宜鞭打。原因有二:一、现实生活中,有那么多“慢牛”、“懒牛”只管吃俸禄,不多出力,对它们不加鞭,反而打“快牛”,实为“护懒”;二、“快牛”劳苦功高,应当珍爱保护,打会伤害其积极性。
上述看法无疑有合理的因素,讲“鞭打快牛”,决不是说“慢牛”“懒牛”不该打。只是说对“快牛”要不要打,应具体分析。
在我们国家确有许多先进企业和地区堪称“快牛”。他们在振兴工业、发展农业和其他各种建设中,率先前进,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但是,先进总是与后进比较而言,是相对的。许多先进企业和地区,他们的水平与全国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有的还称不上先进;如果再拿八十年代世界先进水平来衡量,许多“快牛”不仅说不上快,其实是在慢的行列里。因此,笼统地不加分析地反对鞭打快牛,我以为是不妥当的。作为先进企业,也不应以“快牛”自居,反对国家和上级对自己施加压力。
人们敬服我国许多优秀的运动员,他们赢得了世界冠军,为祖国争得荣誉,而无居功自傲之意。似乎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个鞭子,是专用来鞭策自己的。取得胜利,登上高峰顶峰以后,下次比赛时,又从零开始,继续拚搏。从来没有听说他们反对“鞭打快牛”。
我国几十万个大中企业,其中确有不少“懒牛”、“慢牛”,在非打、重打之列。对这些企业要严格地进行整顿,早日使其快起来。但是也应当看到,“慢牛”变快,有个过程,要花时间,一些亏损企业在短时间内,很难对国家做出大贡献;国家的财政收入,重点建设的资金,主要还是依靠先进企业来提供。国家根据先进企业创造的水平,每年提出适当的新要求。如果把这种“年年加码”的做法,说成“鞭打快牛”,那么,为国家建设计,对持鞭者是无可非议,被打者应感到多做贡献的光荣。
古人云:“愿更加鞭策,以成远大”。四化建设,宏大壮丽,任重道远,应人人奋发前进。作为“快牛”,即使别人不打,也应自己加鞭的。那种以为“快牛”可以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和做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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