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为全面实行利改税作好准备工作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3年04月 -> 为全面实行利改税作好准备工作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83-04-28 00:00

为全面实行利改税作好准备工作

第1版()
专栏:社论

为全面实行利改税作好准备工作
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决定于6月1日开始在全国普遍实行。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国营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利改税这件大事抓紧抓好,各方面应该配合和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利改税,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链条中的关键一环,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我们既要保持高度的统一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不同行业由于情况不一,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纳税方法也就不一样;小型企业可以基本上改为征税办法,大中型企业情况比较复杂,在一个时期里还要实行税、利并存;同一行业,由于盈利水平有差异,税后上交国家利润部分的多少也不尽相同;有些企业已实行各种形式的利润承包办法,应当妥善地纳入利改税的轨道上来。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给利改税的推行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需要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对待。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强调统一性,就是要统一到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上来,严格按照中央制定的政策办,各地不能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利改税是件新的工作,带有一定的复杂性,要求有关人员认真领会这一重大改革的精神实质,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学习并熟悉利改税试行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掌握和运用。
目前各地有一部分企业已经实行各种包干办法和经营承包制,其中多数要按照利改税办法迅速改过来;少数有困难的,按照国家确定的范围,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可以推迟到明年再改。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实际情况,把各种承包和包干制同实行利改税衔接好,转变好,以免造成被动和损失。
有一些地方和企业的负责同志对利改税的重大意义缺乏认识,至今思想上、组织上准备不足,甚至迟疑不决,这种状况要尽快加以扭转。某些留利水平较高的企业,想保住“既得利益”,担心利改税可能影响和减少企业的“收入”。有必要重申:实行利改税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保证国家得大头,对那些保证国家得大头的企业,由于广大职工积极努力,靠改善经营管理、增产增收和提高经济效益多得的合理利益,国家应该加以保护和鼓励,如果挖了这些企业的这一部分合理利益,实际上等于打击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实际上也就破坏了国家的税源。这一点,财税部门的同志必须注意防止,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应当立即加以纠正。对那些原来的基数和留利比例定得不合理,或者重复提取、拿双份钱而形成留利水平过高的,要对留利水平重新加以核定,而不能无原则地保住这些企业的“既得利益”。这样办,可以逐步改变长期以来企业留利苦乐不均和“鞭打快牛”的不合理状况,同时对那些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施加压力,以促进企业的进步。总之,财政、税务部门要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利改税试行办法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把问题解决好。国营企业在这次改革中,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财税部门,搞好利改税的工作,并以此作为动力,努力挖掘潜力,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实行利改税后,财税部门的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是繁重的。目前财税部门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业务水平同客观需要相比,还是不相适应的。各地政府要尽快采取措施,帮助财税部门作好利改税的各项准备工作,这对不少地方来说是迫不及待的任务。


查看完整版本: [-- 为全面实行利改税作好准备工作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