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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祖润 钱继发 1983-04-28 00:00

“检举有了门,办案有了人” 东至县检察院设立林业经济检查科

第2版()
专栏:

“检举有了门,办案有了人”
东至县检察院设立林业经济检查科
本报讯 一度乱砍滥伐森林成风的安徽省东至县,今年以来这股歪风基本被刹住了。人们把主要功劳归为去年春天设立的县检察院林业经济检查科。
这个科的8位同志一年共受理破坏森林案62起,全部调查破案,提出公诉。其中被有关部门逮捕、判罪的有30案、34人,其余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罚款处分;同时,还为国家和集体追回木材近50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7.5万多元。
东至县地处皖南山区,是安徽省林业重点县之一。去年春季以前,这个县多次组织干部进山,宣传《森林法》,但有些人总认为那是“挂在嘴上”的“软法律”,少数人边听宣传边偷树木,乱砍滥伐制止不住。县委决定成立林业经济检查科以后,群众看到毁林案件“检举有了门,办案有了人”,特别是目睹毁林罪犯一个也没有逃脱法网,都说《森林法》是违者必办的“硬法律”了。随着法制观念在人心中扎根,乱砍滥伐风被逐渐堵住了。
检查科同志在捅掉一个个乱砍滥伐“马蜂窝”以后,还帮助有关社队总结森林遭到破坏的教训和林业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订立切实可行的护林“乡规民约”,并在同类地区加以推广,取得“办一案、抓一点、教育一片”的效果。到今年3月底,全县37个社(镇),313个大队,全部制订了护林“乡规民约”。检查科被农民亲切地称为“森林卫士”。
本报记者 沈祖润 本报通讯员 钱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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