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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既白 1983-06-30 00:00

不足取之余

第8版()
专栏:

不足取之余
东方既白
读了有关北京化工七厂女工程师朱毓芬自杀的报道后,悲愤之余,想起了鲁迅对于自杀问题的两篇文章。一篇是《论秦理斋夫人事》;另一篇是《论“人言可畏”》。秦理斋夫人之所以自杀,是死于吃人的礼教;电影明星阮玲玉之所以自杀,是死于人言可畏。“礼教”之所以能吃人,是因为这礼教受到了那个社会的维护;“人言”之所以可畏,也是因为那个社会支持,支持长于散布流言的洋场恶少。所以,鲁迅在前一篇文章中说:“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在后一篇文章中说:“我是不赞成自杀,自己也不预备自杀的。……然而我想,自杀其实是不很容易,决没有我们不预备自杀的人们所渺视的那么轻而易举的。”
朱毓芬的自杀,和秦理斋夫人、阮玲玉自杀的原因和时代,迥乎不同。她是死于她那个厂厂长的愚蠢、无能;又是死于厂长对知识分子的惧怕、仇恨、打击。所以《人民日报》的报道称这事件为“不该发生的悲剧”;报道以及“评朱毓芬之死”的文章中,也都提到朱毓芬走这条路是“不可取”的。对!这的确是“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毕竟发生了,也并非完全出于偶然;也的确没有人会说,自杀的道路是可取的。不过人们要问:为什么有关的领导,对该厂的领导班子没有及时听取朱毓芬的多次建议,竟没有及时果断地采取必要的措施呢?其中到底有什么奥妙呢?这种视而不问,或者叫作默许,不也是一种驱人于死地的一种特定的环境吗?《人民日报》的报道和文章,自然也是向这种环境的挑战,但这挑战目前尚未能达到足以打破这种特定的环境,足以使该厂厂长这类人慑服。说朱毓芬走的这条路不足取,自然也是出于一种劝戒后来的,不再走这条道路的好心,但好象还应该给以更有力的鼓舞和支持。
一个时期以来,对重视知识、重视知识分子政策的宣传,声浪日趋高涨。可是,朱毓芬就是在这声浪中离开人世的,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要用笔去唤醒有事业心的知识分子以及支持同情这些知识分子的所有人,敢于向党、向社会申诉,敢于同这“不该发生的悲剧”的制造者进行抗争。
类似朱毓芬的悲剧,真的不该再发生了,也不该再允许发生这种悲剧的环境存在了。这需要人们加倍地警惕,加倍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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