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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琢 1983-08-31 00:00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支柱的探讨

第5版()
专栏: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支柱的探讨
王琢
什么是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
探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问题,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什么是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实际?通常的回答是:过度集中、过多的行政办法和吃“大锅饭”。但是,为什么会过度集中,为什么会用过多的行政办法,为什么要吃“大锅饭”?回答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分析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
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可以说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政企不分”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三个分割:条条分割、条块分割和城乡分割。分割了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形成了部门所有制和地区所有制;分割了社会化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固有联系;分割了社会主义统一的产业组织和统一的市场。这就束缚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发展。所谓束缚商品生产的发展,在现阶段条件下就是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只承认国家的“辛迪加”,即社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不承认企业的“辛迪加”,即不承认企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只承认等量劳动的交换,不承认等量劳动交换与等价交换相结合。这是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我国原有经济体制中的单一计划调节的计划体制,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统存统贷的信贷体制,统包统配的劳动体制,全国统一的“八级工资”的工资体制,统购包销、集中调拨的流通体制,等等,其理论支柱就是认为国有制内部结构中只存在一个层次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国家的“辛迪加”。
什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分析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目的是探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往哪里改?改成一种什么样的经济体制?
可供选择的目标无非三个:
一是基本保持原有经济体制模式,即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只作一些必要的改进或完善;
二是商品生产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三是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
现在要研究的是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要考虑的模式。为此,要进一步探索它的理论支柱(即理论基础)。
什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支柱
这里说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支柱,是指实行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的理论支柱。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我的看法,就是商品生产理论、计划经济理论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
一、商品生产理论
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提出的商品生产是同农民小生产者相联系的,斯大林讲的商品生产是同生产资料公有制两种基本形式相联系的。我认为要前进一步,突破单纯以所有制结构作为商品生产的理论根据这个传统论点,发展为以所有制结构和国有制内部结构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的理论根据。这样,才能从理论上回答生产资料“商品外壳”论的问题。这里着重说明以国有制内部结构理论作为国营经济内部存在商品生产的理论根据。主要讲三点。
(1)国有制内部结构存在国家的“辛迪加”与企业的“辛迪加”,即社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同企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两个层次,其相互关系是统分结合的关系。统,指的是所有制关系,即企业劳动联合体隶属于社会劳动联合体,社会是经济中心,是经济主体,它具有直接支配劳动和生产资料的经济职能(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社会经济职能由国家行使)。分,是指经营层次,企业劳动联合体是一个经营层次,企业这个经营层次起主导作用。在经营层次上,国家代表的社会经济主体,同企业经营实体之间的关系是互相负责的经营责任制关系。企业对国家负责,国家对企业负责。如果社会经济主体对企业经营实体不负责,说大话,说空话,又搞瞎指挥,下达“高指标”,最后必然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一旦在宏观经济上出现了比例失调,那么企业劳动联合体的一切自主权都会成为无用的东西,甚至连企业的生产也难以维持下去。
(2)企业劳动联合体这个层次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等价交换的商品关系。企业是商品的生产者和交换者。斯大林的商品生产理论,只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为理论根据,所以,只承认国营经济同集体经济之间的交换是商品交换,不承认国营经济内部的交换也是商品交换。他认为生产资料是国家的,国家不能自己同自己交换商品,自己同自己作买卖,所以不能把生产资料当作商品。只承认社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不承认企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这就是斯大林提出“商品外壳”论的理论根据。
把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这两方面的关系结合起来考察,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国营企业间交换的商品,不是商品的外壳,而是实实在在的商品,国营企业的生产是商品生产;第二,从企业同国家关系方面看,社会主义国营企业不是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而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3)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何同异?我认为,在生产关系方面至少有两点不同。第一,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劳动力不是商品,消灭了剥削关系,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存在剥削关系。第二,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实行自觉的社会调节,包括自觉利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以及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这种自觉的社会调节,使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摆脱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存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过程社会化的矛盾之中,不能摆脱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不能摆脱周期性经济危机。
二、计划经济理论
通常说,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这个提法当然是正确的。但是,不能笼统地讲公有制。还要进一步讲:国有制内部结构是国家的“辛迪加”。如果没有社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也没有条件实行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历史阶段都实行计划经济。这两个历史阶段的计划经济有无质的区别?我认为有。不承认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与共产主义的计划经济有质的区别,是经济体制上“左”的理论根源。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共产主义社会是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过去我们不注意二者的区别,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历史教训,千万不可忘记。
国家行使经济职能的理论是计划经济理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行使经济职能的理论根据是什么?
我认为,国家行使经济职能的理论根据,是国有制内部结构理论,即存在两个层次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理论。国家的“辛迪加”,即社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使社会成为一个经济中心,成为支配劳动和生产资料的社会经济主体。这是社会具有经济职能的理论根据。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原来意义的国家不具有经济职能。我们现在说国家经济职能是指社会经济职能由国家行使。因为只有国家才能代表社会,将来国家消亡了,而社会将继续存在下去,由原来国家行使的社会经济职能将全部归还社会,由社会经济中心直接行使经济职能。我认为国家经济职能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范畴。
三、商品生产与计划经济的关系理论
新型的中国式经济体制的理论支柱,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商品生产与计划经济是统一的。
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计划经济相矛盾,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及由此产生的生产社会化同私人占有的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是分工比较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它的本性要求实行自觉的社会调节,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允许实行这种自觉的社会调节,只能由资产阶级的政府在一定范围干预资本集团的经济活动。
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化生产,它本来就在客观上需要自觉的社会调节,需要计划经济制度调节个别生产者的劳动同社会劳动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国家凭借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完全有可能实行这种自觉的社会调节。
国有制内部结构既然存在两个层次——国家的“辛迪加”和企业的“辛迪加”,即社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层次和企业范围的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层次,社会主义阶段的计划经济就必然是屹立在商品生产的园地上,调节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运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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