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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音 1983-09-27 00:00

奖励资助勿过头

第2版()
专栏:评论

奖励资助勿过头
田音
我们常说,不论干什么事,都要适当,如工作要“适当安排”,问题要“适当解决”,表扬批评要掌握“适当分寸”等等。对农村的“两户”,也要有个“适当对待”的问题。
过去有一部分人,对“两户”不大理解,不敢支持,或者明里暗里反对。现在,这样的人逐渐少了,又出现另一种现象,即对有些“两户”资助过多,奖励过头,这也不当,应该引起注意。
举山西某县为例:
有个养兔专业户,去年出售兔1,000只,公社奖暖壶,队里奖“飞鸽”车,地区奖尿素,省里奖座钟,业务部门和其他部门还奖给电视机、毛毯、被面等,加起来,这个专业户全家人均得奖金260多元,竟超过了所在公社去年人均纯收入120元的一倍多。
有个粮食专业户,今年预计交售粮食10万斤,已得预奖的半价小拖拉机一台,化肥20吨,公社还想年底最少奖一台电视机。这三项折款6,000元,全家人均得440元,将超过全队今年预计人均纯收入400元的水平。
有个林业专业户,今春造林700多亩,得资助款近3,800元,除去3,000元支出,还盈余700多元。有个养兔专业户,准备全年出售2,000只商品兔,地区外贸部门白给饲料加工机、建兔窝青砖,低价供给种兔、饲料,其他部门给“资助款”300元,等等,这个专业户还未卖一只兔,已得3,500元资助款,全家人均350元。
为了发展专业户、重点户,上级部门给以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他们在生产和销售方面遇到的困难,是对的。但是,一定要强调“两户”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真正做到勤劳致富。这样,才于国于己有利,群众才会佩服。过头的奖励和资助,不仅会助长这些专业户、重点户滋长躺在国家怀里致富的思想,使他们脱离群众,还会引起群众的不满,认为这样的“典型”没啥学头,责怪领导上“赔国家不少钱,让少数人得利”。
过去那些年学大寨,许多地方不惜“培养典型”,群众谓之“喂典型”。有的是迫于上边来的压力,有的是为了显示自己先进。这样“喂”出的“典型”,红火一时,但多“寿命”不长,尽管再三再四地推广,大都不见有人真心去学。教训深刻,再不要重复历史上的错误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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