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不要靠“好汉股”发财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3年09月 -> 不要靠“好汉股”发财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田音 1983-09-28 00:00

不要靠“好汉股”发财

第2版()
专栏:评论

不要靠“好汉股”发财
田音
为专业户和重点户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使农民富裕起来,繁荣农村经济,这是当前农村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许多县、社、队干部在这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深为“两户”欢迎,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夸赞。
然而也有少数农村干部,为农民服务热诚不足,个人发财心切,趁“两户”创业之机,利用职权,强行入股。群众称他们入的是“权力股”、“好汉股”。这种“入股”,既不出资金,又不出劳力,也不参加管理,纯粹是找个借口达到分钱的目的。
入“好汉股”者,有的是先压低承包指标,给承包者以甜头,然后要求承包者同意他入股;有的是凭借手中的权力和工作之便,或替“两户”买原材料,推销产品,或替“两户”贷款、买柴油、汽油、化肥之类的紧缺物资,或替“两户”找干活的门路等等,都成了“入股”分钱的条件。群众说这些干部是靠拉拉关系,动动嘴,跑跑腿,就成百成千元分钱到手。
农村干部有的领工资,有的领补贴,为“两户”做些产前产后的服务工作是份内事,不应强入“好汉股”,更不应“见一面分一半”。农村基层干部要凭勤劳致富,不可凭权力发财,凭权力发财,是不正之风,我们是要反对的!
另一种情况是,在承包中,有些干部“近水楼台先得月”,哪个事出力小得利大包哪个,也有的干部到处伸手,见钱就抓,什么砖瓦窑,果树园,运输队,农办商业,队办工业,只要有利可图,他就样样入股。这种人即使先富起来,也不是凭勤劳致富,群众是很反感的。
让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当然应当包括农村干部,但干部要和农民都应勤劳致富,不能凭借职权撇浮油,捞外快。这样富法,就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查看完整版本: [-- 不要靠“好汉股”发财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