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以效益为中心安排比例和速度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3年09月 -> 以效益为中心安排比例和速度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廖季立 1983-09-28 00:00

以效益为中心安排比例和速度

第5版()
专栏:

以效益为中心安排比例和速度
廖季立
编者的话:以效益为中心安排比例和速度,是当前国民经济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这篇文章结合我国经济实际情况,对这个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具体的阐述。文章长一些,但写得通俗易懂,值得一读。
关于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的效益、比例和速度的关系,报刊上已发表过许多文章,讲了不少好的道理,有的还提出了若干数量界限,都是很可贵的。但历史和现实的情况一再证明,从认识上到实践上真正解决好这一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党的十二大提出“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后,更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提高经济效益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转折
把经济效益摆在一切经济工作中心的位置,由追求速度转向追求效益,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转折。它首先决定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我们搞生产、搞建设,归根结蒂,是为了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这里包含着两重要求:第一,生产出来的产品,效用必须尽可能地大,力求全部适销对路;第二,生产这些产品的费用必须尽可能地少,达到人力、财力、物力最大限度的节约。这正是经济效益的主要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基层单位的劳动都是有效的,才能做到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在补偿了简单再生产的各种消耗后,还有较大的份额用于全社会,从而逐步实现国家的兴旺发达和人民的富裕幸福。
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对经济规律缺乏深刻认识,我们在经济建设上总是急于求成,把追求高速度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要求比例服从速度,为速度服务,而效益则被严重地忽视了。结果是,从统计数字看,发展速度相当可观,但付出的代价过大,新增国民收入和直接供消费的最终产品数量较少,人民得到的实惠不多。现在,我们看得越来越清楚了:只有效益才是实实在在的、起决定作用的东西,速度如果离开了效益,不但实际意义不大,有时甚至可能造成很大损失。
强调经济效益的极端重要性,还由于它是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是,一方面,能源、原材料严重不足,建设资金十分紧张;另一方面,各种消耗指标很高、资金利用率很低的状况又难以改变。在这种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翻两番是有困难的。唯一的出路在于把各种消耗指标全面地降下来,把各类效率指标全面地提上去,使每一单位的投入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品。这方面我们的潜力是很大的。举例来说,近几年,我国每百元积累所增加的国民收入只相当于“一五”计划时期的一半稍多一点,如果能将积累的经济效果恢复到“一五”时期的水平,用同样多的积累基金,就可以使国民收入的增加额提高近一倍。再如,我国能源利用率,“五五”计划时期比
“一五”计划时期下降了55%,如能恢复到“一五”时期的水平,仅依靠目前的能源产量,就能使工农业生产增长50%以上。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时说过:“资本有一种节约的趋势,这种趋势教人类节约地花费自己的力量,用最少的资金来达到生产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第625页)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当然更便于做到这一点。这正是我们实现本世纪末战略目标的希望所在。
那么,怎样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呢?经济效益的提高是科学的宏观经济管理和高效率的微观经济活动的综合结果,几乎涉及经济工作的一切方面和所有领域,这里只能论及其中的主要之点。
第一,搞好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必要前提。
经济效益的提高,只有在社会再生产的正常循环中才有可能。而这种正常循环,首先有赖于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国民收入分配失当,整个经济生活就会“打乱仗”,出现紧张、脱节、失控、互相争挤等现象,必然导致社会经济效益的降低。根据多年的经验教训,国民收入分配中最容易发生两个毛病,一是超额分配,二是多头重复分配。所谓超额分配,是指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加在一起,超过国民收入总额。它引起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需求大于供应,实际上使得一部分分配出去的国民收入成为没有物质保证的“空头支票”。财政赤字、信贷逆差、物价波动、市场不稳等等一系列消极反应就会接踵而至,以致造成全局性的失调和紊乱。所谓多头重复分配,是指中央将资金(主要是基本建设投资)“切块”分给各地方、各部门后,它们又层层向下分配。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这种分配往往从局部利益或本位利益出发,脱离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将大量资金投入那些对局部有利、对全局无利甚至有弊的地方。这是投资规模及方向不易控制、盲目生产、重复建设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在这种分配过程中,还常常把计划用于简单再生产的基金挪用于扩大再生产,把计划用于积累的基金挪用于消费,或者相反,把消费基金挪用于积累。这样一来,就会打乱国家计划安排的比例关系,使之在执行中发生“变形”,从而加剧比例失调。
显而易见,要谋求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坚决改变国民收入超额分配和多头重复分配的做法。鉴于短期内我国主要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供不应求难以根本解决,断然不能靠赤字财政刺激经济,积累和消费的总和不但不宜超过国民收入总额,并且应留一点余地,以备急时之需。这一关把住了,就比较容易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为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打下基础。要加强中央对国民收入分配的集中统一领导,适当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中央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明确划分和严格掌握地方、部门的投资范围及权限,增强中央对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的控制能力。这样就能为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创造稳定的、协调的经济环境,经济效益的提高也就有了前提条件。
第二,从经济的外延发展为主转向内含发展为主,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外延发展,即主要依靠追加资源、劳力的投入量而实现的经济发展。这种发展形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无疑还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它消耗高、效益低,且受资源条件的极大限制。要加快四化的进程,必然要求越来越多地采用内含的发展形式,即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实现经济发展。比较起来,内含发展所耗费的资源要少得多,效益却要高得多。一般来说,增加等量的生产能力,用改造老厂的办法所需的投资、材料和工期要比建设新厂少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目前我国能源有效利用率只有28%至30%,而日本高达50%以上。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将能源利用率提高到日本现在的水平,一年即可节约标准煤二亿多吨,即使提高到40%,也可节约标准煤一亿吨以上,这是多么可观的数字!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我们已经有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工业基础,完全有必要、也有条件转向以内含为主的发展形式。在当前能源、原材料和运力都很紧张的情况下,实现这种转变尤感迫切。我们需要从战略的高度,积极制订规划及各种政策措施,自觉地推动这一转变的进程。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强科学研究同生产的联系,使已有的经济效益好的科技成果能够尽快在生产中推广应用。与此同时,还要改革原有落后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实行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这样,社会经济效益的大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起飞”就有了一双强劲的“翅膀”。而这一切,离开大批现代化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也是一句空话。因此,要用极大的力量抓好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在这方面多花点钱,从长远看,是最值得、最合算的。
第三,建立先进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不同产业,由于技术装备、工艺流程、产品性质的不同,在消耗和产出上有着巨大差异。例如,国外正在研究用新兴材料工业生产的光学纤维来代替铜线和铝线传导信息,据计算,生产这些纤维所需的能源,只及挖掘、冶炼、加工同样长度的铜线的千分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七十年代能源危机以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追逐利润的动机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下,开始重点发展电子、宇航、新材料、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等新兴产业,而一些传统产业部门,如钢铁、纺织、铁路等,则相对衰落,或被转移到落后国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传统产业还须有一定发展,但也要充分重视发展那些技术先进、消耗少、效益高的新兴产业,逐步增加它们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
调整现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同样为提高经济效益所必需。我国存在着数以万计的技术落后的小企业,其中有不少能源、原材料消耗高,劳动生产率低,产品质量差,盈利甚微乃至亏损,成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一大包袱。而这些企业又是在国家优惠政策下才得以发展起来的。搞现代化,必须抛弃这种保护落后的办法,下决心采用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迫使落后的小企业关停并转,或参加以先进大企业为中心的经济联合,向“小而专”、“小而精”的方向发展。甩掉这一包袱,不用增加多少投资,社会经济效益就能大大提高一步。
第四,努力改善企业素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基础。
企业素质,是企业的技术状况、经营管理状况、职工队伍包括领导干部的水平以及适应能力、创新能力等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长期以来,由于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复杂原因,我国近四十万个工交企业,除少数素质较好外,大部分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较差的问题,以致消耗高、品种少、质量低、更新慢,缺乏应有的竞争力。有些企业虽然也获得利润,但这种盈利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廉价的能源、材料和较低的工资支出,带有一定的虚假性。在这样脆弱的基础上,不可能有社会经济效益的大提高。
改善企业素质,涉及的面很广,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主要的是两条:一是必须赋予企业以改善经营管理、关心技术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水平的责权利。明确它们负有这样做的责任,给它们以这样做的权力,并使它们在作出努力,收到成效后,确实能够得到自己相应的利益。另一条是要造成一种形势,迫使企业非主动地提高素质不可,否则就难以生存下去,就会在竞争的激流中被淘汰。当然,国家要在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为企业提高素质创造外部条件,但是,不能象过去那样,对企业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企业躺在国家身上,心安理得地吃“大锅饭”。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成为责权利统一的,具有动力、活力和压力的经济实体,才能出质量,出效率,出新技术,新产品,出一大批精明能干的企业家。几十万个企业的素质得到改善,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就有了可靠的基础,国家也就有了丰沛的财源。
正确安排全局性的重大比例关系
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必将推动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合理化,而合理的比例关系又必然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那么,国民经济中一些全局性的重大比例关系,究竟怎样安排才真正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呢?
首先,关于农轻重的比例关系。从1953年到1978年的二十六年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下降了29.1%,平均每年下降1.12%;轻工业比重只提高3.3%,平均每年仅提高0.13%;而重工业提高了25.8%,平均每年提高1%。在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重工业比重提高、农业比重降低,是正常的、必要的,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这种上升和下降的速度过急,幅度过大,造成重工业畸重、农业轻工业畸轻,则成为经济失调的一个重要原因。1979年开始,由于调整了农轻重比例关系,经济生活初步呈现了繁荣景象。为了使农轻重发展保持协调,近期内,似应降低农业比重下降的幅度,适当提高轻工业比重上升的幅度,控制重工业比重上升的幅度,争取做到在工农业总产值中,重工业占40%左右,农业轻工业占60%左右。这样的比例可能是比较合理的。这是因为:要维持十亿人口的生活并使之逐年有所改善,消费资料的生产必须有相应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因而必须保持农业轻工业的较高比例;发展重工业需要巨额积累,目前我国积累很大一部分来自农业轻工业,只有农业轻工业发展了,重工业才能得到发展。就重工业本身来说,它还要受到内部结构的制约,近几年我国能源不可能有很大增长,重工业的过快发展也是不现实的。
其次,关于积累与消费的比例。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这一命题只有在积累适量的前提下才是正确的。回顾我国三十年的实践,积累率超过30%,随之而来的往往不是生产的大发展,反而是生产的下降,不是人民生活的提高,反而是人民生活的降低。这是因为积累基金效益不好,投入的资金物资很多,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相对较少,投入和产出失去平衡所致。看来,在近期内我国劳动生产率和经济管理水平不高、新增国民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不宜搞过高的积累,文章要做在提高积累效益上。根据历史经验,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28%—30%,国民收入中积累率保持在25%—30%是比较合适的。
再次,关于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技术改造和新建扩建之间的比例。过去长时期内,在片面追求高速度的压力下,存在着重生产轻技术、重新建轻改造的倾向,将资金过多地投入基本建设,甚至将企业用于更新改造的、属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补偿基金也拿来铺新摊子。这种办法,从眼前看,扩大了生产规模,实际上是吃了老本。根据现有企业急需改造的现状,近期内用于更新改造的资金宜占固定生产投资的50%以上,这样,可以做到花钱少、见效快。剩下的投资,主要由国家集中使用,投入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在一个时期内也不能摆多了,标准是每年形成的固定资产额应达到当年总投资的85%以上,建设周期平均不超过五年,这样就可以避免拉长战线,打消耗战,从而使投资效益大大提高。
最后,还必须正确处理发展消费资料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特别是要同提供绝大部分消费资料的农业、轻工业发展结合起来考虑。根据历史经验,如果每年农业轻工业生产增长6%—7%,可允许社会购买力增长4%—5%。超过这个比例太多,就会出现市场紧张、商店供不应求的情况。保持这样的增长比例,人民生活十年中就能有较多的改善,二十年就会有很大的改善。当然,那时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是较低的,只能达到一种“小康”的水平。
绝不能片面追求高速度
争取有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对于本世纪末实现
“翻两番”,无疑是很重要、很必要的。但必须看到,经济增长速度是由一定时期社会、经济、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它是一定比例、一定经济效益的综合反映。离开效益和比例,孤立地考虑速度,追求不切实际的高速度,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其结果是欲速则不达。不讲经济效益和比例关系,生产的产品不为社会所需要,即使发展速度很高,也只能是一种无效劳动。因为这种生产白白浪费了宝贵的能源、原材料和活劳动。我们在历史上吃过这种苦头,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近期内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应当如何安排呢?这里首先还要从农业轻工业对重工业发展的制约入手来加以分析。根据过去三十年的经验,农业每增长1%,轻工业可增长2%左右。如果近期内农业平均增长4%以上,轻工业增长速度就可达到6%—8%以上。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了,有了消费资料,又有了积累基金,就能够促使重工业较快地发展。这样,重工业比轻工业保持稍高一点的发展速度,如平均增长8%或者稍高一点,则是可能的。根据上述考虑,只要不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情况,近期内工农业发展速度年平均达到6%—7%,是能够实现的。
按长线产品生产能力,还是按短线产品生产能力来安排发展速度?这是多年来有争论的一个问题。按长线安排,速度虽然可以定得高一些,但会使短线更短,加剧不平衡,“一马奔腾,万马齐喑”,结果还是快不了。按短线安排,虽然稳妥,但会形成某些产品的积压和生产能力的闲置,降低经济效益。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是依据对全局有决定影响的产品来考虑速度的快慢。当前,一个是粮食,一个是能源,此外还有交通运输。必须科学地计算出在计划期内可以供应多少商品粮,增产多少能源,交通运输有多大承担能力,并要把节约、代用、挖潜、进口等因素考虑进去,以此作为安排发展速度的根据。
速度的安排要不要留有余地?这个问题在理论上争议不大,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不同的处理原则。以往总倾向于把速度安排得高一些,特别是每遇到物资有缺口或财政收支有差额时,就要在速度上打主意,以为速度上去了,一切都好办。当速度不能再提高时,则采取压和挤的办法,向下面硬压任务,算不上来的要多算,该给的却少给,不是留有余地,而是留有缺口。结果,在计划执行中,建设挤生产,生产挤生活,有计划变成半计划或无计划,比例失调,速度反而上不去。其实,计划留有余地,不但可以充实后备,而且可以争取主动,使速度反而加快。“一五”时期和三年调整时期都有这方面的经验。近期内工农业增长速度可能达到6%—7%,但计划只安排4%—5%,留有1%—2%的余地,这等于留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原材料储备,有利于加强薄弱环节,调整比例关系,也有利于稳定市场,把经济搞活。这样,计划执行结果,速度决不会更慢,而只能是更快。这也是以往的实践所证明了的。
综上所述,经济效益、比例关系和增长速度三者之间,经济效益处于中心和主导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经济效益和比例关系去侈谈速度,更不能片面追求高速度,这是我们几十年来花了巨大代价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查看完整版本: [-- 以效益为中心安排比例和速度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