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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2-30 00:00 |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布 关于“货币管理实施办法”及“货币收支计划编制办法”指示
第2版() 专栏: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布 关于“货币管理实施办法”及“货币收支计划编制办法”指示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布关于“货币管理实施办法”及“货币收支计划编制办法”的指示,原文如下: 为能主动地掌握与调剂货币流通以巩固金融,使属于国家的但分散在各单位的资金更能充分集中统一有效使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中巨大资金的需要,并促进经济核算及计划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政务院“关于决算制度预算审核,投资的施工计划和货币管理的决定”第四节实行进一步的货币管理的原则,制订了“货币管理实施办法”及“货币收支计划编制办法”,经本委会研究后,认为符合于政务院决定的精神,准予自公布日开始试行。惟货币管理制度是进一步统一财经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主要财经纪律之一,各级政府财委与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动员,大力组织,贯彻执行为要。 主任 陈云 副主任 薄一波 马寅初 李富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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