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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荣 1983-11-30 00:00

罗庄公社解决务工务农的矛盾 工业农业齐发展社员收入齐增加

第2版()
专栏:

罗庄公社解决务工务农的矛盾
工业农业齐发展社员收入齐增加
本报讯 山东省临沂县罗庄公社地处沂蒙山区,土地贫瘠,但资源丰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社党委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办社队企业。目前,已经兴办了搪瓷、砂锅、水泥、铝矾土、建筑材料、小煤窑、钢铸件等社办工业十七处,加上队办的企业,全公社今年总产值已达5,200万元。
这个公社共有44,200人,两万多劳动力,社队企业的发展,使12,000多个劳动力成了务工社员,占全社劳动力的54%。务工社员的增加,出现了两个矛盾:一是务工社员收入多,务农社员收入少;二是务工社员和务农社员承包同样数量的土地,务工社员没有充分时间务农,影响了农业的产量。为了解决这两个矛盾,公社党委认真总结了实行责任制以来的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最后才决定在全社实行“两田制”。
“两田制”是在农业大包干的基础上,口粮田和责任田分别承包。全社务工社员只包口粮田;务农社员在包口粮田的同时,再包责任田。1982年实行了“两田制”以后,务农社员除口粮收入外,责任田收入在300元以上,加上其他副业收入,人均收入在400元左右。为了平衡务农社员和务工社员收入上的差别,公社从社办企业的利润中,按务农社员售棉、粮的数量进行奖励,这样,务农社员年均收入600元以上,与务工社员的收入大体平衡了。
王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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