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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2-26 00:00 |
云南红河县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 认真落实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政策
第4版() 专栏:
云南红河县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 认真落实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政策 本报讯 据《人民政协报》报道: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认真落实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政策,最近,自治州政协派出工作组到这个县检查政协委员的政策落实情况,对该县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政策得到落实表示满意。 红河县是哈尼族、彝族聚居的边疆县,也是红河州著名的小侨乡,这里的大部分地区在解放前实行土司制度,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在当地各族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生活及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这对边疆的安定团结起了积极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红河县把落实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政策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很快就平反了冤假错案。经过几年的工作,到现在为止,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在“文革”中被扣发的工资、生活费已经补发;被占用和查抄的房屋财产已全部退还或折价赔偿;随着各级人代会及政协会议的召开,现在还健在的15位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也得到妥善安排,其中担任省政协常委1人,州人民代表1人,州政协委员3人,县政协副主席1人、常委4人、委员5人。 政策的落实也调动了其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积极性,他们表示要在有生之年为边疆的四化建设贡献力量。县政协委员李扬八,带头在自己所在的村寨里组织起宣传队,引导青年开展健康的文娱活动,并买了1台电视机,供全村寨的群众观看,受到有关部门的表扬;省政协常委李正才,几年来抱病撰写和整理了10多万字的哈尼族史料,为研究红河南岸地区土司制度的形成、发展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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