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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俊 1984-04-25 00:00

“人人有份”与“公平合理”

第5版()
专栏:农村漫谈

“人人有份”与“公平合理”
肖俊
山西省阳高县敖石公社榆林大队有二百亩宜林荒山,去年按群众意愿和经营能力划分给七户社员植树。他们精心栽,精心管,秋后县林业部门验收,成活率在85%以上。另一个大队,却按人头划分荒山植树,社员不要也不行,三百二十亩荒山,划给了二百户。有的农民春天上山马马虎虎种上几棵苗,就再不过问了,秋后没几棵活的。
这件事发人深思。这几年农村各行各业实行责任制,深得农民的欢迎。但是,如何把土地、荒山等承包划分得合理,责权利结合得好,却大有学问。比如,承包荒山、荒水按人头个个有份;承包土地见地块“砍”三刀,就值得研究。有些地方甚至对技术要求较高的果园、鱼塘等,也按人头承包,划得七零八落,这种做法,实在不是好办法。农民对此很有意见。
这是责任制本身的弊病吗?当然不是。而是“人人有份,公平合理”的平均主义思想在作怪。在吃“大锅饭”的年月,农村干部能做到给人人碗里舀一样多,不厚此薄彼,就是办事“公平合理”了;在那物质财富比较匮乏的情况下,多或少相差不远,人们也不太计较。再加上小生产者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久而久之,在人们,特别是一些做基层工作同志的头脑中,自觉不自觉地把办事“公平合理”与平均主义划了等号,这就不对了。不过,这样办事最省力气,又成了某些干部偷懒的好办法。
现在,许多农民为了发展商品生产,尽快勤劳致富,土地、荒山等,有的想多承包,有的想少承包,甚至不愿承包,以便发挥自己的长处,搞好专业经营,党的政策也提倡这样做。但有的地方在承包果园和划分荒山时,受平均主义思想的影响而搞得不好。有人说什么“土地是集体的,就该人人有份”,不承包不成,多包也不许。这样做的后果如何,敖石公社两个大队的不同做法和不同结果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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