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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 1951-02-28 00:00

建筑工人李玉良坚决与不法厂商进行斗争

第6版()
专栏:红榜

  建筑工人李玉良坚决与不法厂商进行斗争
编辑同志:
北京市建筑业工会第十区分会会员建筑工人李玉良,认真负责保护人民财产,表现了工人阶级的优良品质。
去年七月,李玉良被北京私营建兴营造厂雇作临时木工。当该厂包修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防疫总队所有本市井儿胡同房屋的门窗时,李玉良发现该包工商人令工人偷锯房上的垫板和檩方。李玉良坚决反对这种偷盗破坏行为,即向该厂经理张贵荣提出批评。而张贵荣完全不理,继续令工人偷锯木料,并将已锯下的拉回藏匿起来。李玉良遂又将此事报告给十区工会办事处。同时,不法厂商张贵荣见李玉良心意十分坚决,就把他调到别处工作,以便于继续进行偷盗。两天后,李玉良复遭到解雇。
李玉良虽被解雇,对张贵荣这种非法破坏国家财产的罪恶行为,并未中止斗争。他又经过区工会办事处把这事反映到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对此事作了调查,并建议防疫总队进行处理。而防疫总队副科长王安九思想麻痹,对此不加重视。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会同市总工会再度调查,并在十月二十四日把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告知防疫总队,但该队在接受意见后,仍拖延马虎,不及时处理。
李玉良见此事拖延了五个月未有结果,十二月上旬,他又分别写信给中央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日报。人民日报于十二月二十三日发表了他的信。中央人民监察委员会也对此事进行了处理,终将不法厂商张贵荣于一月二十二日经北京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徒刑五年,并赔偿破坏建筑木料损失费二千万元。
李玉良坚持原则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在工会和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终于得到胜利,而使不法包工商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李玉良这种高度对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北京市人民法院在判决张贵荣案件时,曾决定防疫总队应从张贵荣的赔款中提出一部分,作为对李玉良的奖励,这也是完全应该的;但防疫总队至今仍未履行此项义务,我觉得防疫总队在对待这一问题上,始终表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官僚主义态度;这和工人李玉良对人民事业的负责态度相比之下,他们应该自觉地进行检讨。
     读者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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