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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平 1984-07-31 00:00

桥玄不以一子之命纵国贼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桥玄不以一子之命纵国贼
夏平
桥玄是汉灵帝时的太尉。东汉自安帝以后,法禁稍弛,劫匪扣押人质,勒索财货的事,数见不鲜。被勒索的豪贵,为了人质的安全,唯有付出巨款,赎取人质。但桥玄则不然,《后汉书·桥玄传》说:“玄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猝、突然)有三人持杖劫执之。入舍登楼,就玄求货(向桥玄索取财物),玄不与。有顷,司隶校尉阳球率河南尹、洛阳令,围守玄家。球等恐并杀其子,未欲迫之。玄瞋目呼曰:‘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兵进。于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诣阙谢罪,乞下(下诏)天下,凡有劫质(劫持人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桥玄为了阻止奸路,不惜牺牲十岁的儿子。他所换取的代价,是京师劫质“自是遂绝”。他维护法纪秩序的手段,较之一度被“四害”捧为唯一正确的政治路线的法家,更加有效,更加彻底。如商鞅入秦为左庶长,秦孝公的太子犯法,商鞅却只提出处罚他的傅师,对秦太子是没有什么儆戒作用的。作为儒家的桥玄却不以一子之命,而纵容国贼,其整饬法纪的效果,比法家的商鞅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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