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科 |
1984-08-31 00:00 |
出版家与出版商
第5版() 专栏:
出版家与出版商 李连科 前些时候,有人提出一个口号:“要当出版家,不当出版商”。这是针对个别文化出版部门不顾精神产品的质量,单纯追求利润的现象提出来的。对这种现象进行批评,是十分必要的。物质产品要顾及质量,注意社会经济效果,精神产品也要顾及质量,注意社会政治效果。然而,因此而提出“要当出版家,不当出版商”的口号,却未免失于偏颇,大有商榷之必要。 按照这种提法,似乎只有当什么“家”才高尚,而当什么“商”则必定卑下。我看未必。关键还是当什么样的“家”和什么样的“商”。既然可以当无产阶级出版家,为什么不可以当社会主义出版商呢?当然,当出版商,并不意味着不出有价值而不赚钱的书。我们的文化出版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有时候,赔本的“买卖”也要做。问题在于,即或是文化出版部门,也不应以赔钱为荣、以赚钱为耻,不能从总体上放弃经济核算。有鉴于此,我看还是提“既当出版家,又当出版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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