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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04-29 00:00 |
新华社重要补正
第3版() 专栏:
新华社重要补正 【新华社陕北二十七日电】本社十九、二十两日所发“清除德国军国主义与防止德国侵略条约草案”一稿,有下列数点补正: (一)该文开头部分时间为一九四五年六月五日。 (二)该文第一条(己)款第二项第一句为:“必要时,丁款所列物品得有最低量的进口。” (三)第六条后半部所缺一段,全文如下:“缔约国同意:与决定终止占领德国同时,缔约国即以谈判方式进行商讨,以制定四强间的各种个别协议。各该项协议在未违反联合国宪章所赋值之义务的原则下,对于管制委员会行将执行的视察检查及调查的各细则、每一种缔约国为执行本条约所必须派遣的武力之数量与种类、武装准备程度及其一般部署,以及各缔约国可以采取的手段,及所供给的帮助之性质等,均尽可能加以详尽规定。各该项四个特别协议由各缔约国依照各自宪法规定之手续予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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