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相如 |
1984-10-31 00:00 |
本报揭露南昌知识分子被打案 法院秉公执法判处打人凶手徒刑
第3版() 专栏:
本报揭露南昌知识分子被打案 法院秉公执法判处打人凶手徒刑 本报讯 记者赵相如报道:本报6月16日刊登的《江西省电子所和南昌东湖区法院的咄咄怪事,打人者逍遥法外、被害者反遭中伤》一文,引起了省、市有关领导同志的关注,也激起了广大群众的义愤。 去年10月,江西省电子所助理工程师熊锡虔被该所工人陈志坤殴打致伤,经医院诊断和法医鉴定:三根肋骨骨折、轻度脑震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有关单位长期不作处理。直到今年6月中旬,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才作出判处陈志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受害者熊锡虔不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新成立的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的督促和检查下,又隔四个月,冲破了一些阻力,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10月25日撤销东湖区人民法院的初审判决,认为陈志坤将熊锡虔殴打成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判量刑不当,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处打人凶手陈志坤有期徒刑一年。 这一起并不复杂的故意伤害罪,经过长达一年零半个月的时间,才得到裁决,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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