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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平 1984-11-30 00:00

企业活力与商品经济

第5版()
专栏:

企业活力与商品经济
王志平
经过五年多的改革,农村经济活了,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也活了,现在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没有搞活。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全民所有制企业如果活不起来,就会影响农村经济和集体企业,也难以进一步活跃整个国民经济。
如何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涉及方面很多。问题的焦点在于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规律实行计划经济。我们过去长期实行的,是以削弱、限制以至逐步取消商品关系为主旨的计划经济,结果弄得企业没有活力,国民经济没有活力,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很好发挥出来。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表明,离开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计划工作无论怎样“完善化”,也解决不了增强企业活力和国民经济活力这个根本性的问题。这几年,我们在搞活农村经济和集体企业方面成效卓著,就是因为冲破了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体制,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
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来说,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规律实行计划经济,首先就是在国家同企业的关系上真正承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使企业确实自觉地把自己的命运同它们提供的商品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每个企业都千方百计地捕捉经济技术信息,调动各种生产经营手段,提供物美价廉、时新适用的产品,适应国家和消费者的需要,并不断增加企业盈利。我们的许多文件和法规,都载明企业有“经营自主权”和“相对独立性”。但是,如果企业没有这种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进取精神,经营自主权和相对独立性都不会起多大的实际作用。要使社会主义企业具有这种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进取精神,具有这种活力,就要创造条件使每个企业对它提供的商品负起完全的经济责任。就是说,使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职工的报酬完全以它的商品为转移。这当然一下子很难做到。实行利改税第二步,从分配关系上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企业完成计划,税后自负盈亏,已经使它开始关心自己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了。再加上搞好政企职责分开,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搞好物资、财政体制和价格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企业将会更加自觉地精打细算,把产品生产同价值形成尽可能好地统一起来。那时,企业在生产方面就获得了更多的商品生产者的经济人格。
其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内部关系,也要同它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的特点相适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是共同经营和使用国家交给该企业的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者,他们在企业中既是主人翁又是劳动者,他们同企业之间自然没有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关系。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每个人提供自己的劳动,得到一份与他的劳动相当(实行社会扣除以后)的报酬,简单说,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关系。但是,由于企业是商品生产者,要对它的商品负完全的责任,每个职工提供的劳动一开始便参加了价值形成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对职工劳动的最终评价就不是在企业大门内进行的,而是大门敞开,接连着市场进行的。职工劳动虽然努力,如果企业产品不适销对路,卖不出去,他们花费的劳动还是得不到社会承认,不能形成为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这里,按劳分配规律同价值规律连接起来了。
因此,国营企业职工的报酬制度,必须考虑企业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的状况这个因素。过去那种不管产品出厂以后如何,企业工资奖金照发,劳动耗费的评价同商品价值的实现完全脱节的现象,将会消失。价值规律将更加直接地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许多企业实行的分层承包的经济责任制,只要定额的指标比较科学,就能起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经济责任制将更加完善,并会出现新的形式。看来,各种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会给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关系的调整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
再次,为了更好地利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规律搞活企业,在宏观经济方面还要改革计划体制。计划体制的改革,最主要的就是从削弱、限制和排挤商品经济的计划体制,转变为自觉利用价值规律,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计划体制。这不是削弱计划经济,恰恰是为了加强计划经济。具体地说,就是要逐步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除了同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属于国家经济命脉性质的产品实行一定的指令性计划外,根据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状况,从供大于求、供求持平的企业和产品开始分批实行指导性计划,或者完全由市场调节。国家可以通过投资分配和投资政策、信贷政策和利息杠杆、定货合同等,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还有就是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健全的经济立法。这里要特别强调的,就是投资和信贷,要同利用货币流通的整个机制来调节国民经济密切联系起来。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财政在组织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中的作用,而不太注意货币流通的调节作用。重视财政当然是对的,但忽视货币流通,不充分利用它调节国民经济的职能,对我们没有什么好处。
最后,对于改革计划体制和增强企业活力极为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没有合理的价格体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便不可能健康地发展,企业也不可能搞活。过去那套计划经济模式,一面把价格搞得很死,一面把指令性计划搞得很大,实际上是用直接分配的行政办法取代了商品流通。再加上“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长期冻结物价,形成了一个价格严重脱离价值的很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价格既不能起正确核算国民经济的尺度的作用,又不能作为正确分配投资和计算投资效益的尺度,也不利于企业在正常再生产下进行补偿,更谈不上利用价值规律鞭策落后、鼓励先进。而且,往往使一些企业从中取巧,得到不应有的过多收益。这种限制商品经济正常发展的价格体系,不进行改革不行。由于价格改革涉及每个企业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是个很复杂、很敏感的问题,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和周密的部署。这几年,农村经济搞活,集体企业搞活,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价格在工农业生产增长形势下即使有些变动,仍然保持了物价稳定和市场繁荣,群众实际收入有所提高,整个经济反而更有活力了。我认为,只要条件具备,价格改革应该有步骤有计划地抓紧进行,使价格真正成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增强国民经济活力和企业活力的强有力的杠杆。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才有可能走上投入少、效益高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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