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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3-30 00:00

关于建党工作中几个问题答读者问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关于建党工作中几个问题答读者问新湖南报群众生活组:
你处转来李大麟同志所问的有关党的建设的几个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总支与分支部有何不同?
答:总支部与分支部都是党的基础组织。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一书中已说得很明白:“在一个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机关和学校中,不论党员有多少人,从三个党员起,到几千个党员止,都只成立一个统一的党的组织,成为党的基础组织,成为党在这个工厂、矿山、机关和学校等等群众中的战斗的堡垒。党的基础组织,一般称为党的支部,特殊地称为党的总支部或党的工厂、机关,学校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党章上对于组织总支与委员会又有这样的说明:“凡有党员和候补党员超过五十人之乡村,或超过一百人之工厂、机关和学校,得成立党的总支部。”“凡有党员及候补党员超过五百人以上之大乡镇、大工厂、机关和学校,得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允许,得选举党的乡镇、工厂、机关、学校委员会。”这样可以了解到,所以成立支部,总支,委员会,完全是为了工作和领导上的方便,并没有其他意义。
二、党组与支部有什么区别,在那些机关中成立党组?
答:党组和支部的性质、任务均不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它的任务,是在各该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
三、为什么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是支部的责任?
答: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每一个党员都须在支部过组织生活,在工作上受到支部的领导或监督。这样支部对自己每一个党员的历史、觉悟程度和工作情形,以及所犯错误的大小、轻重、影响,都比较清楚。这就使支部在执行纪律时有许多有利条件。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高级党委就没有执行党的纪律的责任。在高级党委发现有违反纪律的现象时,同样有执行纪律的责任。
四、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在内)有无党龄的限制?
答:没有限制,只要是正式党员,即有当选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的权利。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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