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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天飞等三人 1985-01-31 00:00

郭宝珍自费办“幼儿文体馆”

第7版()
专栏:新风集

郭宝珍自费办“幼儿文体馆”
元旦前夕,我县利国乡利国村妇女郭宝珍,自筹资金为村子里的儿童办起了“文体馆”。
宝珍今年二十八岁。1980年,她与乡办小煤矿的工人曹继洋结了婚。婚后,她生下一对女儿。宝珍很重视孩子的培养,常给她们讲故事,教唱歌、跳舞,并买了乒乓球、小篮球,逗着女儿玩。左邻右舍的一些孩子常跑到她家看热闹。宝珍想:如果能为孩子办个“文体馆”,开展文体活动多好啊!既能使孩子的父母们少挂心,又能教孩子从小讲文明、讲礼貌、炼身体。
去年春,宝珍给继洋唠起了这码事。继洋说:“事是好事,可咱刚自立门户过日子,钱实在‘转不开圈’。咱俩能不能自己动手做器材,争取1985年元旦前,把‘幼儿文体馆’办起来?”宝珍点头表示同意。
此后,继洋下班回家,就和宝珍制作单杠、双杠、吊环、吊杆、杠铃、木马、沙袋等器械,建起水泥操场,购买了乒乓球、羽毛球、小篮球、儿童自行车、收录机和儿童读物,终于在元旦前建起了本乡第一家“幼儿文体馆”。三村五庄的学龄前儿童闻讯而至,宝珍成了义务教师。她每天教孩子们打球、跳舞、识字,可热闹啦!
宝珍自己花钱办“文体馆”,免费教育儿童,有人问她图个啥?她笑着说:“俺图的是咱们下一代健康活泼,懂礼貌,有文化。”
江苏铜山县 贺天飞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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