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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林 1985-02-28 00:00

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第7版()
专栏:大家谈

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读2月1日你报第四版消息:一位女同志因过度疲劳而休克,北京市二轻工业总公司所属的北京轻工产品展销馆门卫见危不救;《北京晚报》摄影记者翟伟见义勇为竟遭扭打,照相机被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对此感到十分气愤。作为一个曾经遭受迫害的新闻工作者,特向你报写这封信,恳请转达我对翟伟同志的高尚行为表示敬意,并对他的遭遇表示诚挚的慰问!
党和人民赋予我国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是,既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又关切人民的疾苦,反映群众的呼声,站在公众舆论的第一线,歌颂美好的事物,鞭挞丑恶的事物。正因为如此,新闻记者在我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同时,也受到少数不法之徒的嫉恨。我本人就曾于1983年10月至1984年5月,被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某些违背《宪法》、不遵守法制的人,以“孙中林是国家干部,再领取六百元稿费就视为贪污”为由,非法关押我二百零九天!
我从1980年3月到1983年3月,担任辽宁《市场周报》(原名《辽宁市场》报)总编辑期间,在报社全体同志努力下,没用国家一分钱投资,除上缴税金外,获纯利近二十四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创利万元。同时,我们还为乡镇企业、亏损企业和农村专业户免费登广告,使一千多用户受益。新华社曾发电稿表彰我报的作法。可是,我竟被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非法收审。办案人栾廷生未办任何法律手续,就从我办公室中抄走九十种七百页文件、材料,有的至今没有归还。同时,剥夺了我的选举权!直到1984年12月,在省、市领导同志和你报的关怀、督促下,我的问题才得到彻底平反,他们并向我赔礼道歉。因此,我对翟伟同志的遭遇深表同情。
我恳切希望人民日报迅速向社会发出呼吁: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当权益,严惩那些肇事的不法分子,为我们新闻工作者伸张正义,给新闻工作者创造更好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勤奋工作的条件。 辽宁经济报社 孙中林
编后
我国新闻记者担负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光荣使命,工作十分辛苦。因此,新闻记者受到了各级党委、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但是,个别单位的某些领导人和少数不明事理的人,对新闻记者却采取排斥以至敌视的态度,对他们的工作不是积极支持,而是故意冷落、刁难,有的人甚至殴打记者,抢走采访设备,直至非法关押记者。这都是非常错误的,是不能允许的。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的有关方面对这类问题处理得比较果断迅速。1月25日深夜在北京轻工产品展销馆发生门卫扭打《北京晚报》记者并抢走照相机的恶劣事件后,不到十天,肇事者就受到了应有的处理(见本报2月5日第四版)。这就大长了正气,打击了歪风邪气。
遗憾的是,长沙市工商局负责人诬陷记者的问题发生一年多了,至今他们还拒不认错;原辽宁《市场周报》总编辑孙中林同志被无理关押事虽已在去年12月得到平反,但他被查抄走的某些文件材料,至今未予发还,有关人员也还未受到应有的处理。为了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当权益,人们希望湖南、辽宁的有关方面,能象北京市有关部门那样,对肇事者尽快作出严肃处理。不如此,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就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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