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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2-28 00:00 |
责任者究竟是谁?
第7版() 专栏:毖后录
责任者究竟是谁? 1979年7月10日,一台重达四十三吨的起重吊管机运抵我站,发货单位是长春工程机械厂,收货单位是江苏省建工局。我们当即通知江苏省建工局提货,但不见回音。后来,长春工程机械厂通知把收货单位变更为南京钢铁厂。我们又立即通知南京钢铁厂,但他们说,从来没有申请或订购过这一设备,因此拒绝收货。 这一设备属重型机械,车站没有存放仓库,只好放置在露天。 为生产这台价值十几万元的吊管机,机器制造工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它途经两千多公里运到南京,露天存放已五年多,至今还不知该由哪个单位来处理。 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货运安全组(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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