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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4-22 00:00

贷放种籽应切合农民需要 清苑、雄县人民银行来信检讨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贷放种籽应切合农民需要
清苑、雄县人民银行来信检讨编辑同志:
三月十七日贵报“读者来信”栏所载“清苑等县人民银行支行盲目发放种籽不合群众需要”的批评是正确的。因为我们在发放种籽前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以致发生盲目现象。这首先表现在分配上的盲目性,如雄县三区多是重灾村,去年秋季地里还积满了水。我们没研究开春后该区能否播种,便主观地布置给该区九万斤贷种。但天暖解冻后,地里又出了水,农民虽有种籽亦无法播种,因此银行只贷出麦种二万余斤。清苑县的情况也是如此。其次表现购买种籽上的盲目性,我们在出贷种籽前,不知道有些地区不宜于种大麦,即盲目地完全准备了大麦种籽,因不合群众的需要,只好又购了菀豆种籽,另行贷放。关于麦种价格,当时确有高于市价的现象。
此外,报上所提:“雄县银行因为没有发动群众民主评议,致使贷放不公,很多种籽贷给了不缺种籽的农户,结果被他们自己吃掉或转卖了。”这一节与事实有出入。我们这次发放的种籽,全部是经过群众民主评议的,并且因为贷种大部是药剂拌种,被吃掉与转卖的可能性很少,即使有这种现象,也是个别的。
我们诚恳地接受人民日报的批评,今后决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做到能切实了解群众的需要,保证出贷价格不高于市价。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清苑、雄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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