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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 1951-04-23 00:00

北洋造纸厂非法解雇工会干部 北京市有关领导机关应检查处理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洋造纸厂非法解雇工会干部
北京市有关领导机关应检查处理编辑同志:
北京市十二区私营北洋造纸厂资方以停工为手段,非法解雇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这件事已引起北京市机器造纸业工人的普遍不满。
北洋造纸厂过去曾遭受国民党匪帮的严重破坏。解放后在工人积极修建下,于一九四九年九月复工。一九五○年三月,因造纸业产品滞销,北京的造纸厂大部停工;该厂生产也陷于停滞状态。为协助资方度过困难,工人在停工期间减少工资百分之五十。至当年六月间,产品销路情况好转,各纸厂纷纷恢复生产;但北洋纸厂股东不肯投资,仍未开工。拖延至八、九月间,资方要把二十八个直接参加生产的工人遣散。后经劳动局仲裁,资方给工人一个半月的遣散费。仲裁书发下来后,经理白秀生讽刺工会主任李福生说:“这回劳动局可给你们作主了吧?你们不服就到法院告去呀!我要是工会主任,早就栽到尿罐里死去了。你还有脸来拿遣散费。”工人代表田俊到厂拿遣散费时,经理一手提着烧鸡,一手拿着酒杯,神气十足地对他说:“你那么刚强的个性,看你这回到那儿刚强去?刚强还要遣散费!?”这批工人被遣散不久,资方即着手修理工厂,十二月又正式开工。被遣散的工人要求复工,资方拒绝了。后来经过劳动局调解,资方允许在被遣散的二十八个工人中挑十三名复工。这就明显地暴露了资方的阴谋:在复工的十三个工人中,没有一个是以前的工会委员或小组长;不让复工的十五个工人中则有两个是北京市造纸业工会委员、七个是该厂工会委员、一个是劳资协商代表、一个是工会小组长、其余都是工会中的积极分子。但该厂却因为人力不足,在天津河北造纸厂雇来了四个工人。很明显,北洋造纸厂资方这种举动是有计划地排挤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我认为这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和工会的严重注意。
李盈
编者按:北洋造纸厂资方以停工为手段,解雇和打击工会干部及积极分子,是违背工会法的行为。有关领导机关应该调查处理。北京市劳动局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应加强调查研究。该厂既有复工生产的能力,就不应批准他大批解雇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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