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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雨 1985-04-28 00:00

迟发的议论

第1版()
专栏:每周论坛

迟发的议论
潇雨
从1982年开始,3月被定为“全民文明礼貌月”。开展这一活动,出发点无疑很好,积极的成果也不容抹煞。但是毋庸讳言的是,确也出现了一些不能令人赞赏的现象。有位同志曾给报社写信,反映他们那个市在这个“月”的第一天发生的事:
“3月1日上午,天阴下雨。我们单位办公室一连接到上级打来的几个电话,通知下午全市要出动十五万人扫马路,掀起‘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高潮。单位领导感到冒雨扫街欠妥,但犹豫一阵后,还是决定全体职工分片出动。
“下午,雨仍下个不停。大家一手撑伞,一手拿扫把,聚在大门口。雨声伴着议论声:
“‘有些人尽爱搞形式主义,下这样的雨,怎么扫马路?’
“‘十二大文件学到如今,实事求是的精神到哪里去了?’
“‘下着雨扫马路,准要登报、上电视……’”
类似的情况有的是,有的比这还严重,群众非常反感。有些群众真正欢迎的事(比如良好的服务态度、公共秩序等)又只是“月中好”、“月中美”,一旦“月”过境迁,就难以再现了。人们搞不明白,为什么好事只能等到3月才做?而3月能做的好事为什么其余十一个月就不能做?
批评的矛头常常指向某些单位的领导人。我于赞同之余,也多少为这些当领导的抱屈:既然3月被称为“文明礼貌月”,这个“月”总得有点儿与众“月”不同的东西吧?何况上级要搞评比、检查、验收,不想些点子、搞点花样怎么交代?
今年的3月,街上没有招展的彩旗,喧闹的广播,一支支这样那样的小分队。但是“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并未中止。拿北京市来说,就发生了几件并不显赫却令人称道的事。一件是北京市房管二公司在二十三座高层住宅楼实行“五费”统收,为居民减少了许多麻烦。一件是市属大医院陆续摘掉了星期三、六下午停诊的牌子,使病人不再吃闭门羹。……我敢说,这些切实的行动,能推广开去,坚持下去,肯定比那些表面热闹的活动更受群众欢迎。各行各业,年年月月都办这样几件替群众解难、为群众谋利、受群众欢迎的事,这本身不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吗?
“全民文明礼貌月”切合时宜地悄然而去了。我想,不会有人认为,精神文明建设从此可以偃旗息鼓了。相反,这只意味着,精神文明建设要搞得更加深入扎实,更有成效。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如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一样,应当符合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搞突击、搞运动效果并不理想。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当然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哪种形式适宜,哪种形式不大适宜,允许在实践中摸索。既要敢于创造切合实际需要的形式,又要敢于放弃不符合实际的形式,还要善于及时改变曾经起过积极作用、但已不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形势——这样就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精神文明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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