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5-04-28 00:00 |
武汉钢铁学院整改的十项措施
第5版() 专栏:教改动态
武汉钢铁学院整改的十项措施 武汉钢铁学院党委针对在整党对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拟定了以下十条整改措施: 一、试行学分制。85级新生普遍试行学分制,84、83级学生在选修课中试行学分制。 二、试行两级学制和优等生制。学生学完两年后,进行考核筛选。合格者升入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不合格者安排学习半年或一年专业知识,发给专科结业证书,原则上不包分配。对拔尖人才,发“优等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三、实行双学位制。在原专业毕业后,选一定数量的优等生攻读双学位,学习时间为一年半或两年,取得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待遇。 四、建立三种奖励制。教改成果奖,鼓励教师进行改革;教学优秀奖,对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进行鼓励;学习进步奖,基础差的学生,成绩进步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从实验方面加强综合训练。 六、改革考试方法。从85级开始,所有课程一律进行考试。基础课实行统一命题,设立试题库,将备课试题输入计算机。逐步改笔试为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七、公共课尽量开大合班课,保证让有水平的教师上讲台。 八、鼓励多开选修课,对开新选修课的教师,计算较高的教学工作量。 九、注重电化教学。 十、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