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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德源 袁文忠 1985-04-30 00:00

马茂信何以步步高升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马茂信何以步步高升
山东省东营市副市长马茂信,最近被撤销职务,检查交待问题。
马茂信在“文革”前夕任山东广饶县城关派出所户籍员。“文革”中,他积极参与批斗领导干部,在社会上带枪抓捕另一派的干部群众,成为县“公安干警指挥部”造反组织的头头之一。因造反有功,1971年他当上了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两年后又升任书记。1976年11月,广饶县原县委书记董春禄,推荐马茂信担任广饶县县委书记。马茂信掌权后,却借“揭批查”之机,诬陷董春禄同志和“四人帮”篡党夺权活动有牵连,组织大会、小会批斗,把这位1942年参加革命、为党和人民立过战功的老同志迫害致死。马茂信任县委书记七年间,以派划线,打击、迫害不同观点的干部和群众,全县有一百一十四人被立案审查,有一百二十四名县直机关干部被下放到基层降职使用。同时,马茂信对那些“文革”中“旗帜鲜明”、“能打胜仗”人,论功行赏,加官晋级,先后提拔县级干部八名、县委常委一名,其中六人是“文革”中的派头头。在他提拔的一百四十四名县直部、委、办、局和公社干部中,有三十九人是“文革”中的造反派头头和骨干,其中十五人有打砸抢行为。调到东营市以后,马茂信仍不忘当年的造反兄弟,继续干涉广饶县的人事安排,并把两名派头头、打人凶手安插到东营市政府的一些部门做领导工作。
就是这么一个马茂信,竟然受到地区某些领导的赏识和重用。1980年2月,惠民地委研究,准备让马茂信进地委常委班子(上报后未批)。同年11月,又把他作为“优秀中青年干部”上报为地委常委、副专员。当年年底,山东筹建东营市,地委一再向省委推荐马茂信为筹备小组成员。1984年4月,马茂信当上了东营市副市长。
马茂信步步高升,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当地干部、群众从1980年开始就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马茂信的问题。群众来信不断,但并未引起惠民地委的重视。1982年7月,地区推选马茂信为党的十二大代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根据群众的揭发材料,责成惠民地委派人到广饶县调查马茂信的问题。地委组织部派了一名副科长和一名组织干事前去调查。被调查的八人,都是县委组织部圈定的,他们都为马茂信评功摆好,连他参加造反组织也不证实。调查的结论是马茂信“在整个‘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表现是好的。”省委组织部看了报告,认为有些问题尚不清楚,又电告地委组织部作进一步调查。这次调查了解的七人,仍是县委指定的,虽有二人在“文革”中与马茂信观点不同,但他们觉得马茂信在“位”上,不敢说个“不”字,致使第二次调查“与上次的调查报告一致”。结果,马茂信当上了党的十二大代表。之后,组织部门又以惠民地委上报的考察材料为依据,提拔马茂信为东营市副市长。直到去年整党期间,中共山东省委根据群众来信,两次派调查组调查,才基本查清了马茂信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
带头造反、掌权后大搞派性活动的马茂信,竟跨过一个又一个台阶,步步高升,问题在哪里?教训何在?
(一)考察干部必须严肃认真,不能掉以轻心。有些组织部门的同志,不是从党的千秋大业、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待干部考察工作,而是马马虎虎,敷衍塞责。还有一些同志在考察干部之前,先摸清领导人对这个干部的使用意图,然后下去按图索骥,搜集有关材料,以迎合领导的意图,印证领导的“高见”。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二)要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目前有的地区和部门存在着派性或派性残余,情况比较复杂。领导干部或组织部门的同志,在选拔、考察干部过程中,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决不能用派性代替党性;不能凭个人印象、个人好恶判断干部;不能用道听途说代替事实根据。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反复核实,实事求是。
(三)必须建立严格的干部考察责任制。选拔第三梯队、调整领导班子,要做到知人善任、提拔得当,对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作全面深入的考察。组织部门的同志应该广泛接触群众,考察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周围群众的意见。如发现用人不当,应该果断纠正。因考察工作马虎从事,敷衍塞责而造成失误、用人不当的,应追究负责干部的责任。
(程德源 袁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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