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川 |
1985-06-26 00:00 |
全国征收奖金税工作进度加快 征收税款已达五亿三千多万元 吉林省位居榜首
第2版() 专栏:
全国征收奖金税工作进度加快 征收税款已达五亿三千多万元 吉林省位居榜首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田川)全国征收1984年奖金税的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5月底,各地已交税款五亿三千八百七十六万元。其中,吉林省交纳的奖金税占应交数的98.3%,居各省、市、自治区之首;湖北省由于几户大企业交税差,全省只完成56.36%。 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同志在告知这一消息时说,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普遍加强了征收奖金税的工作,征收进度加快,5月一个月即收税款二亿三千多万元。除吉林省外,陕西、江苏、辽宁、宁夏、山西、河北、安徽、天津、上海九个省、市、自治区交纳的奖金税也都占到了应交数的90%以上。 据了解,现在仍有少数地方交纳奖金税进展迟缓。有的省没有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把全年人均发放奖金超过两个半月基本工资收税改为人均二百元起征,省所属的一些地区又把起征点提高到人均三百元。有的省则自做主张,宣布部分企业免征奖金税。也有个别大企业制造各种借口,不交或少交奖金税。 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指出,不论什么借口,都不能开少交或免交奖金税的“口子”。税务总局重申了这一意见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有关规定、指示,要求各地进一步抓好奖金税的征收工作。他们强调,征收进度慢的地方必须抓紧征税,擅自提高起征点的地方必须改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少交或不交的必须如数交足。(附图表) 各地征收1984年度国营企业奖金税进度表 注:广东省迟迟未报数字,贵州省和重庆市的数字有待核实,三地进度情况暂缺。(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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