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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达 1985-07-02 00:00

某些干部抓农业生产搞强迫命令

第5版()
专栏:记者来信

某些干部抓农业生产搞强迫命令
记者在吉林某县采访时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干部在领导作风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指挥生产时,违背群众意愿,搞强迫命令。去年秋天,某县统一布置秋刨茬工作(这里本来习惯于春天种地时刨地茬),提出要“一亩不剩,一棵不留”,限时完成。该县气候干燥,冬春常有大风,不少耕地属“跑风地”,秋天把地里的玉米、葵花茬刨掉,容易跑土失墒,不少农民不愿秋刨。这个县有个村子大多是“跑风地”,乡村干部强迫农民要在十月末全部刨完,一棵不留。乡党委还让人上报假材料,拘留了两名带头不愿秋刨茬的农民。几天后,乡党委全体成员、乡司法助理和派出所的民警,带着七台拖拉机和一台加油车来到这个村子强行刨茬。拖拉机在地里耙,司法助理和派出所人员在村里逐户加倍强收机耕费。每垧收三十二元五角(一般是每垧收费十八元),并且限十五分钟之内交齐,没钱就交粮。这一天,全村七十三户有六十多户地里的茬子被拖拉机埋在土里,共耙地五十垧,收去机耕费现金二百三十元、黄豆一千六百多斤。农民气愤地说:“地被耙得稀巴烂,茬子折在地里,墒也跑了,春天怎么种!”为此,六十四名农民联名写信告状。
去年,这个县原先根据各乡上报数字,“统计”出全县粮食产量是十二亿七千万斤,县粮食部门认为,这种统计方法已经够“大胆”的了,但县里有些领导人还认为“不够大胆”,叫粮食部门按总产十四亿二千万斤的“统计数”往上报。这个县今年提出粮食总产要达到二十亿斤。为此,县里规定:种粮地不得少于可耕地的60%,不足的要罚款;玉米全部要种“四单八”品种,种别的品种要罚款;县里统一购进一批化肥,每吨价格比国家牌价高出六十至八十元,摊派给农民,每户都要买。(这同加倍强收机耕费一样,是利用职权盘剥农民的恶劣行为。——编者)农民反映,“四单八”虽是高产品种,但成熟晚,万一气候条件不利,损失就大了。
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某些地方的党组织没有高度重视干部的领导作风问题,没有经常地、系统地向干部进行党的优良作风的教育;二、有的干部好大喜功,对上报喜不报忧,对下听喜不听忧,认为有了名,既可得到重用提拔,又可以多得奖金;三、近年来县、乡领导班子调整面较大,新班子上来后,怕成绩不如老班子,丢了面子,因而有些干部头脑发热,强迫命令之风有所抬头。
本报记者 李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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