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我提供一点意见供孙瑜先生再检讨的参考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1年05月 -> 我提供一点意见供孙瑜先生再检讨的参考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穆紫 1951-05-31 00:00

我提供一点意见供孙瑜先生再检讨的参考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我提供一点意见供孙瑜先生再检讨的参考编辑同志:
读了电影《武训传》编导者孙瑜先生《我对〈武训传〉所犯错误的初步认识》后,我觉得这个检讨是很不够的,在这里提一点意见,供孙瑜先生再检讨的参考。
据我所知,《武训传》这部电影剧本的编写和实际摄制工作是在一九四八年就开始了的。这部电影的摄制权最初属于国民党反动政府所控制的“中国电影制片厂”。解放前后,“中国电影制片厂”将该片剧本和一部分摄制的片子卖给上海昆仑影片公司了,由其继续摄制。这就是解放后一年多拿来和观众见面的《武训传》的来历,孙瑜先生在《武训画传》(李士钊编、孙之俊绘,上海万叶书店印行)序文里也说到了这一点。可以看得出:解放后《武训传》曾经修改过了一些:如电影开场和结尾时人民政府女干部向群众讲故事的两段是后添上去的。但,这样就行了吗?很明显,一部曾经是蒋介石反动政府所属的电影制片厂决定和已经开始拍摄的影片决不会是“典型地表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智慧的崇高品质”的影片。蒋介石匪帮是决不会赞成“向统治者作一生一世斗争”的人的。奇怪的是,孙瑜先生为什么对蒋匪喜爱的人物,竟不加考虑地颂扬呢?电影,和其他艺术一样,在阶级社会里是阶级斗争的一种武器,决不是戴上一顶“帽子”就到处都能用的。解放之后,孙瑜先生是不是考虑过:这部片子在解放后的新中国放映会有什么影响?它对什么人有利,对什么人有害?为什么要继续摄制?孙瑜先生应该对这一点进行深刻的检讨。
北京市第三区区公所干部 穆紫


查看完整版本: [-- 我提供一点意见供孙瑜先生再检讨的参考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