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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6-20 00:00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严格检查基本建设工程设计的通知

第1版()
专栏: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严格检查基本建设工程设计的通知
人民日报自六月十六日起,连续发表了几个资料,说明在基本建设中,没有正确的工程设计,即行盲目施工的现象是很严重的。人民日报并于十六日发表了一篇《没有工程设计就不可能施工》的社论,分析了这种错误行为的思想根源。上述资料,有些是比较早的,并且得到纠正的,但就是这些较早的资料,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各种基本建设来说,仍然有重大的教育意义。
为了防止和克服基本建设中的盲目性,政务院曾于一九五○年十二月作出决定,今年二月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业会议曾作专门讨论,三月财政经济委员会亦曾就基本建设程序问题发出通知,均坚决反对不经过周密的工程设计即行施工的现象。各地在执行上述决定时,一般已有成绩。但违反上述决定的现象,仍然严重地存在。这对于基本建设是极端不利的。为此,特通令全国各级企业及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各工厂、矿山和企业,必须一律对人民日报上述资料和社论加以讨论,并对各部门的基本建设工程状况加以深入的检查,以取得经验。在检查中,凡发现不合基本建设规程者,应即设法纠正,其中重要者应报告本委,其主要负责人员则应作检讨,分别在人民日报及各地报上公布。各级工会组织对此应加以协助。上述讨论和检查,应于七月底以前完成。在这一普遍的检查中,应明确地建立“任何基本建设必须有慎重的正确的设计然后施工”这样的思想,并且把这种思想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
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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